两会进行时:
专家详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2011-03-11 15:24 作者:本刊记者 李五洲

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说,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当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在大会记者会上,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内容作了具体说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着丰富的内容,中国的法律体系就最高效力来说处在统帅地位上的是宪法。徐显明首先用树干、树枝、树叶、果子来比喻说明我国的法律体系:“我们打比方说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像什么?就像一棵大树,宪法就像树干,在树干上有七条主枝,也就是我们讲的七个法律部门。在主枝上面有很多旁枝和叶子,这就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这个树上挂满了累累的果子,每一个果子都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一项制度,这样一个比喻可能就把法律体系说清楚了。”

紧接着,介绍宪法下面的七个法律部门。

第一个法律部门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宪法相关法部门。“比如大家知道的,人大代表通过什么法产生呢?是通过选举法产生。中央国家机关都有一部组织法,没有组织法就难以产生这样的国家机关。要维护我国的领土完整,大家可能还记得2005年我们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这样的法律都属于宪法相关法。”徐显明举例说。

第二个部门数量比较大,几乎和每一个公民直接发生联系,即民法商法部门,有时候也叫民事和商事法律部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所有法律关系,包括婚姻、家庭、继承、买卖、合同、债务,像大家关心的所有权等等。这部分法律在法律体系当中有七、八十件之多。

第三类是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叫做行政法部门,比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监察。总之与国家行使行政权有关的各类法律,比如管理军事、外交、教育等等,这类法律都归于行政法部门。

第四类是国家调控经济的法律,叫做经济法部门,最主要的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对土地、货币、税收等进行管理的法律,这些领域的法律都归于经济法。

第五类与民生有关的法律部门,叫做社会法。现代国家和古代国家最大的区别是现代国家必须提供公共产品,这个公共产品和每个人都有关系,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社会权利,国家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利的法律制度叫做社会法。

第六类是法律部门中件数最少的,就是刑法部门。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法像一部法典,规定了犯罪刑罚和刑事责任。

第七类是保证前面这些实体法实施的,我们叫做程序类法律,也就是诉讼与非诉讼的程序类法律。比如三大诉讼法,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有调解、仲裁等。

徐显明说,这七个部门合起来,构成了中国现在的法律体系,这个内容是极其庞大的,它表现为一项一项的具体法律制度。具体来说,现在的宪法相关法一共有38件,民商法一共有33件,行政法有78件,经济法有60件,社会法有18件,刑法有1件,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有10件,如果再加上宪法正好是239部,这239部构成了我们现行的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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