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进行时:
实行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是为了进一步对外开放
2011-03-08 14:08 作者:本刊记者 李五洲

2011年3月7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记者会上,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中国实行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并不能说明中国对外开放的政策会发生变化,而是为了进一步地对外开放。

2月3日国务院正式发文,要求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实行安全审查制度,引起了国内外舆论的关注,甚至有个别的外商企业担心是不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政策会变。

针对这一担心,陈德铭在记者会上强调指出,中国对外开放的政策不会变,中国实行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是为了进一步地开放,因为进一步的开放就要兼顾到国家经济的安全,兼顾到一些规则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在扩大引进外资和更多的企业参与中国的企业改革、改制的过程中保护国家的安全。

陈德铭同时还指出,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

他还进一步表示,商务部根据国务院的要求,3月4日已在商业部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外资并购程序上的具体规定。

陈德铭说,因为从国务院决定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实行安全审查制度,到商务部公布具体规定,中间只有一个月时间,所以这个规定只是个暂行规定,有效期只到2011年8月31日。公众可于2011年3月5日至4月10日,向商务部提交意见和建议。商务部将对本规定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结合公众意见和建议,对规定进行完善。

国务院2月3日文件规定的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关系国防安全的其他单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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