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进行时:
王志珍作政协11届3次会以来提案情况报告
2011-03-04 11:58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多位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有力地推动了提案的办理落实。各承办单位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把办理政协提案与促进本部门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办理形式,注重办理落实。

许多单位强化了办理前的调查研究、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商和办理后的督促检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并牵头办理重点提案、走访提案委员和党派、团体,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推动办理,使委员们的履职成果得以切实体现。在这里,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向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不断开拓创新,在推动提高整体质量、推进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召开全国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2010年8月,全国政协召开了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贾庆林主席发表讲话。会议在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明确了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思路,并提出了恪守服务大局的科学原则,着力服务于科学发展;

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科学导向,不断提高提案工作实效;健全协调配合的科学机制,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弘扬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扎实推进提案工作创新等四项要求,对于推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修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努力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

全国政协把修改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修改。

修订后的条例总结了提案工作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提案审查立案标准和重点提案遴选标准,明确了加强党派、界别和专委会提案工作、加强提案办理和督办、开展提案工作评选表彰等内容,体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和全国政协关于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新认识新思路,为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推动提案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贯彻落实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工作的要求,努力形成做好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政协专委会优势,召开了重点提案选题协商会,研究确定了110个重点督办提案。

针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民航业、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青少年网络安全立法、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等方面的提案,全国政协办公厅和提案委员会与提案者、承办单位联合组织视察、调研、办理协商会25次,共同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

同时,通过召开承办单位座谈会,以及邀请提案者走访承办单位、参加重点提案办理活动等方式,加强沟通,增进共识,推动形成广泛参与、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配合的提案工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努力发挥提案的优势和作用。

通过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通报工作情况、发送提案征集信函和参考选题、召开党派提案工作座谈会、组织部分委员参观考察等方式,引导广大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增强质量意识,及时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交提案。

对于提案中的重要意见和建议,通过《重要提案摘报》及时向中央和有关部门反映,全年共报送85期。

同时,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加大在互联网上全文公开部分提案和办理复文力度,提案委员会负责同志与网民在线交流,编辑出版《把握人民的意愿——政协提案及办理复文选》(2010年卷)和《情系国计民生——政协提案的故事(丛书)》(第四辑)等方式,增进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了解,使提案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在新的一年里,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关注民生、履职为民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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