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


项俊波:我国巨灾保险赔款不到灾害损失的1%


2014-03-11 09:55:49     作者:    字号: T|T    来源: 新华网

3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等五位嘉宾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央广网记者:我的问题是提给项俊波主席,去年我们国家发生了像芦山地震、东北洪涝等等很多严重的自然灾害,巨灾频发对于这一方面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了,但是这项制度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建立起来,能不能介绍这方面的情况,具体的难点在哪里?另外今年巨灾保险制度方面有没有更具体的时间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项俊波:谢谢你的提问。最近几年,关于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问题大家讨论比较多,我想从三个方面来回答你的问题。确实,在我们国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第一,这方面中央有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里明确谈到了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也谈到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第二是社会有呼声,这次两会期间,我参加了好几个省的代表团的讨论,很多代表和委员都提出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问题。第三是群众有期盼。我们做过一个调查,问卷调查的结果是,现在82%的群众赞同和支持在我们国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在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40%,我们国家还不到1%。比如说汶川大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是8451亿元,保险只赔了20多亿元,占比是0.2%,还不到1%。如果我们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按照国际上的水平,我们只赔一半的话,比如整个损失的15%,保险业就能够支付赔款1270亿元左右,这样就可以大大减轻政府和财政的负担。

刚才这位记者谈到了,确实巨灾保险是个世界级的难题。怎么难呢?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巨灾保险本身的特性,它跟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同,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如果按照商业化运作,保险价格往往很高,群众买不起。但是如果价格过低,地震发生以后,保险公司又赔不起。第二,我们保险业发展历史不长,我们国家的保险市场还不够成熟,行业的实业还不强,巨灾风险的承保能力有限。第三,我们国家现行的灾害管理体制主要是由政府主导。汶川大地震以后,是各个省市对口支援,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而且人民群众的自我风险管理意识,包括巨灾风险的投保意识,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刚才谈到了下一步我们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想法,我们想主要是抓三件事:第一,制度设计。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两个方面的作用,以商业保险为平台,来构建多层次的风险分摊机制。第二,抓试点。稳步推进云南和深圳的巨灾保险试点工作。云南主要是保房屋,主要是在云南的楚雄地区,搞农房的地震保险试点,涉及50多万户农户。深圳是保人,政府救助、巨灾基金和商业保险三位一体,承包地震、台风、海峡等一般性的巨灾及特殊性风险,覆盖深圳市每一个人口。第三,积极推动立法。协调相关部门及早出台巨灾保险条例,争取国家对巨灾保险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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