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


政协委员聚焦粮食安全: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


2014-03-11 09:32:34     作者:    字号: T|T    来源: 转自中新网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陈康亮)粮食安全一直为各界高度重视,这是由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时值两会,多名全国政协委员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亦关注粮食安全问题,称须进一步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尽管中国粮食产量实现了“十连增”,但根据发展规律,当前农业发展走到了重要关头,要高度警惕农业生产滑坡的可能性,要注重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

  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对此亦表赞同。他指出,当前,国内农产品有相当一部分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影响国内农业生产者积极性,甚至造成产业萎缩;其中既包括国内农产品生产资料、劳动力、物流环节价格上涨的因素,也包括发达国家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补贴力度大、产业损害补偿机制完备、贸易壁垒保护措施多等原因,须引起重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目前来看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存在如何确定农产品市场价格、补贴数量和补贴范围等问题;建议明确责任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切实落到实处。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对中新社记者表示,确保粮食安全、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除了国家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粮食主销区和主产区之间的利益补偿机制。

  杜鹰解释,中国的粮食产销地区主要分为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且近年来后两者的数量越来越多;而粮食主产区对国家的粮食安全贡献较大,但该地区的居民收入、经济发展水平往往相对落后,因而必须进一步研究粮食主销区和主产区之间的利益补偿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指出,除进一步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之外,确保粮食安全还应加大对农业科技长期、稳定的投入,切实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提高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效率;在大力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大力培育粮油产业龙头企业,增强其站稳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把节粮减损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努力减少产后损失,唤起全社会爱粮节粮、反对浪费的意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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