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


民有所呼,“会”有所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目标与追求


2014-03-05 16:00:39     作者: 骆元军    字号: T|T    来源:

此前,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主任何绍仁说,“民有所呼,‘会’有所应”是全国人大的目标与追求,这个“会”有两个意思,一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二是指应当。综合起来就是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对人民的各种呼吁都有所回应。

当然,回应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通过政府工作报告,也可以是通过新闻发布会,还可以是通过各位人大代表接受访问而回应。近3千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建议和议案,集中反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吁。单就建议来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共向大会提交了7569件代表建议,件件都传递了民情民意。目前,7569件建议已经全部得到答复,其中反映问题的绝大部分已经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

一个政权要想长治久安,倾听和回应民情民意从来都是必要之举。《古今注》上记载,尧在路口设置“诽谤之木”,让人书写意见。《左传襄公十四年》引用《夏书》说:“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而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也曾要求“民间利病许其言”。

新中国成立,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国体。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国体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的利益如何得以体现?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也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

有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体现。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说:“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六十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完善,逐步实现了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毕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于民情民意的回应不比国家行政机关那样直接,但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能够从根本上回应民情民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过去一年中出台了包括旅游法等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这些法律注重可执行性,在出台前就进行了综合性评估,为人民群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创造了便利。

在过去的一年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法律有19部,其中包括废止有关劳动教养的法律规定、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修改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对民意的一种回应,再说劳动教养制度本身缺乏法律依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后,“单独两孩”政策在各地陆续实施。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加全面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监督同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也能间接回应民情民意。张德江委员长亲自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部委询问,并当场做出点评,有效地督促了部委工作。人大常委会的询问不避开难点,所询问的问题也都综合了民情民意。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近年来,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的比例逐年上升,使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更加接地气,更能直接听到人民的声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具体说,就是要让人大代表更加具有代表性。一年来,全国各地组建了260个全国人大代表小组,采取不同形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了1740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形成110多份调研报告。可以说,人大代表的忠实履职,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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