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


台盟: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2013-03-12 11:16:57     作者: 本刊记者 朱虹    字号: T|T    来源: 今日中国

在2013年两会上,“城镇化”成为关键热词,出现在多个政协提案中。这与我国的城镇化目前已进入关键发展阶段有关。

根据《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内地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了51.3%,这表示我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

但另一数据显示,按城镇户籍人口统计,我国城镇化率仅为35%左右,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近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一些与我国发展阶段相近的发展中国家60%左右的平均水平,更低于世界52%的平均水平。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城市人口增量的71.8%是农业户口,约有1.6亿农村户籍人口,在城镇生活并参与城镇建设,其中大部分人没有享受到和城市居民等同的公共福利和政治权利待遇,没有充分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有研究表明,户口本上共有67项城乡居民“不同等待遇”,城乡待遇的巨大差异,致使入城农民工在城市化进程中形成了新的城市贫民阶层。以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为例,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基本养老金比例为12%,低于城镇人口20%的标准,按农民工1500元每月工资算,仅养老保险企业缴纳部分,便有120元的差距。

针对于此,在本届政协会议上,台盟提出了“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提案”。

提案指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是农民转为市民的过程,是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为此,建议积极思考农民工市民化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提案中提到,要明确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核心,进行科学规划、系统设计,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稳妥地推动形成渐进式改革方式与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逐步缩小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差异,从而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最终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同时,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应当按照统筹规划、积极稳妥、综合配套、促进发展、自愿有偿的原则科学进行,包括在改革进度上稳妥推进;在改革对象上分群体实施,包括农民工,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农民工新生的子女和历史遗留户籍问题人群;同时,在条件设置上分区域布局,即适度放宽大型城市,进一步开放中小城市,全面放开乡镇,促进人口在大、中、小城市和乡镇体系中合理分布。

提案中还建议,要完善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户籍制度改革是城镇化进程中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土地、就业、保障、教育、医疗等权益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要积极、全面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要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处置机制、建立住房保障机制、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城乡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卫生服务保障机制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建立完善就业保障机制方面,台盟在提案中建议,将转户居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促进其在城镇稳定就业。鼓励转户居民开展自主创业,积极开办微型企业,凡办理农转非的可纳入城镇创业扶持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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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国 2013-12

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明确提出到2020年改革要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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