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


仁青加:贯彻十八大精神 努力开展协商民主实践


2013-02-26 10:43:24     作者:    字号: T|T    来源: 人民网

要根据形势、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协商民主及协商民主制度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协商民主作用与功能的研究,加强对协商民主内容、形式、程序的研究,加强对协商民主保障机制的研究。注重在全面开展协商民主实践的基础上积累协商民主经验、升华协商民主理论,再以经验和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开展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华彩贯篇。其中首次提出并论述了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其中的一大亮点。协商民主及协商民主制度的明确,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探索、新突破,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顺应历史、顺应时代、顺应党心民心,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充分彰显了我们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协商民主的进一步实施及协商民主制度的日益完善,也必将进一步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这就确定了人民政协在实行协商民主,完善协商民主制度过程中的重要地位、重要作用和重要责任。人民政协组织要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开展协商民主实践,努力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加强学习 为开展协商民主实践筑牢思想基础

要紧紧围绕对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进一步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特别是要把关于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学深学透。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和增强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及政协工作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协商民主制度在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中的地位和功能、特点和优势、目标和任务,不断构建和弘扬协商民主的理念;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在开展协商民主实践、推动完善协商民主制度进程中的作用和任务,切实增强践行协商民主的自觉;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各级政协组织、委员在履行协商民主过程中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自身践行协商民主的素质和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要根据形势、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协商民主及协商民主制度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协商民主作用与功能的研究,加强对协商民主内容、形式、程序的研究,加强对协商民主保障机制的研究。注重在全面开展协商民主实践的基础上积累协商民主经验、升华协商民主理论,再以经验和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开展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推动实践 为协商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竭智尽力

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的实效性,深入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我们要根据人民政协的职能和作用,自觉按照这一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努力推动实践,为协商民主的全面实施和协商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竭智尽力。

努力完善专题协商。开展专题协商,是人民政协完善和发展协商民主制度的一个成功探索和重要实践。九届、十届政协以来,青海省政协一直坚持将专题协商、特别是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作为工作重点,每年选择若干个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了解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常委会议等重要形式,开展专题民主协商,向党委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本届政协以来,我们努力争取中共党委对政协开展专题协商的领导,争取政府对政协开展专题协商的支持,争取党政部门及社会各方面对政协开展专题协商的配合,从而形成了“党委出题、政协调研献策、党委政府认真研究采纳”的专题协商模式,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为推动青海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1年,中共青海省委召开全省政协工作会议,对这一模式进行了充分肯定,并制定出台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协商的意见》。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要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专题协商这一实现协商民主的好形式和好做法,在增强专题协商的实效上下功夫。更加注重专题协商的过程,使专题协商能够更充分地体现广泛性、民主性和科学性。要进一步加强专题协商的程序和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专题协商的咨政功能。重点是探索建立较为完善的选题程序、协商论证程序、成果形成程序、成果报送程序、成果采纳程序和反馈程序,使专题协商进一步产生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作用。

全面开展对口协商。开展对口协商,是人民政协一直十分重视的一个协商层次和一种协商形式。青海省政协科学设置并不断完善和充实专门委员会机构,通过专门委员会同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对口协商,取得了较好的协商效果,推动了部门和行业的工作。近年来,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同青海省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司法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环保部门等开展的对口协商都十分活跃和富有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们开展对口协商还存在缺乏完善的体制机制,专门委员会更多的是在政协履行职能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而其作为独立的协商主体开展经常性对口协商方面还相对较为薄弱。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要在全面开展对口协商、加大对口协商力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政协专门委员会是具有独立开展对口协商职能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科学设置政协的专门委员会,不断完善其职能;进一步提高政协专门委员会同党政相关部门开展对口协商的计划性针对性;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开展对口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推进对口协商的制度建设,真正使对口协商成为完善协商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和一种生动形式。

着力创新界别协商。界别构成是人民政协作为开展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显著特征和突出优势。开创界别协商的新局面,必将为推动全社会在思想上寻求共识、利益上寻求协调、关系上寻求和谐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两年来,青海省政协在推动界别协商方面开展了许多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比如建立界别召集人制度,加强界别联系,开展界别调研视察活动等。但从整体上看,界别协商的成效还不明显。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要在不断开创界别协商新局面上下功夫。要结合政协换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科学设置界别,完善政协委员的遴选入口关,切实强化委员的界别意识,明确界别责任和界别义务,突出代表性,注重委员的履职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有效开展界别协商奠定基础和条件;要进一步结合政协委员界别构成特点,完善和加强专门委员会设置,完善政协各种重要例会的分组设置,为有效开展界别协商提供组织保障;要根据工作实践,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开展界别协商的相关制度,为有效开展界别协商提供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智力、组织、制度方面的优势,认真组织、全面开展界别内部的协商、界别间的协商和界别与党委政府及其部门间的协商。通过界别协商,不断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通过界别协商,更充分地发挥人民政协理顺关系、凝心聚力、构建和谐、促进发展的作用。

进一步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开展并加强协商,从而有效推动国家和地方“五位一体”建设中许多具体问题的解决,是完善协商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我们注重改变过去那种提案交办后,即由承办单位负责办理答复的做法,同时也注意改变以往相对较为简单的督办方式,而是加强了提案办理过程中协商办案的力度。比如与承办单位举行提案办理“面商会”,建立提案者回访制和定期约见制等,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从提案办理过程情况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要通过提案办理,在开展提案提出者、政协提案工作部门及提案承办单位之间的办案协商上下功夫。要进一步转变提案办理理念,切实树立和增强各方面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协商意识,逐步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推动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将协商寓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使提案办理的过程成为开展协商民主的过程。通过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增进共识、加强协调、强化合作,从而推动相关具体问题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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