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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禁毒管理,探索“阳光工程”建设新模式
2012-06-28 15:30 作者:崔亚东

2007年12月中国政府颁布的《禁毒法》和2011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戒毒条例》,确立了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回归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工作新模式,以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形成了全面而系统的戒毒措施网。由此,各地方政府纷纷开展人性化的禁毒新探索。

贵州省地处中国西南,与云南、广西交界,距离世界三大毒品产地之一的“金三角”较近,成为毒品流入内地的主要通道之一,多年来,这里不仅是毒品流入内地的主要通道,也逐渐发展为毒品过境、毒品集散及毒品消费同时并存的受害地。禁毒,也成为当地政府最重视、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贵州省政府把加强和创新禁毒社会管理作为重要新课题,通过几年来的摸索与实践,2011年,贵州省找到了一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新途径,这就是以“就业安置”为核心,以“阳光企业”为载体,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新模式,最大限度地安置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有效解决了吸毒人员管理控制难、戒断巩固难、融入社会难等问题,被誉为是关注民生的“阳光工程”,为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创造了宝贵经验。

依托“阳光企业”,建立对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机制

“一次吸毒,终身戒毒。”这是对吸毒者最形象的一句描述。据国家禁毒办通报,戒毒出所人员一个月内复吸率为51.6%,一年内复吸率为88%。而如何解决吸毒人员戒断难、复吸率高已成为一个世界难题,也是禁毒工作者面临的首要难题。落实就业安置,是“阳光工程”的核心内容,是解决复吸率高问题的根本举措,解决了戒毒康复人员的生活难题,通过就业使这些人能有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有业可就、有事可干、有病可医、困有所帮、身心健康有人关爱,帮助他们彻底摆脱对毒品的生理和心理依赖,让他们找回自尊、找回自信,促使他们增强回归社会的愿望和融入社会的能力,真正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贵州省都匀市的“阳光产品加工厂”,就是一个专门为戒毒人员创建的戒断毒瘾的工厂。在4000多平方米的工厂区内,医务室、宿舍、车间、食堂一应俱全,除了工资收入,工人们还能享受低保,免费住宿和免费午餐。与普通企业不同的是,禁毒办的工作人员也会参与企业的行政和安全管理,除了正常的生产之外,建立严格的尿检制度,并由专业医务人员免费向戒毒康复人员提供药物延伸治疗。现在该厂已先后接纳了500多名戒毒康复人员在厂里工作。

六盘水市水城县组建的“四季鲜果蔬阳光合作社”,主要针对的是农村戒毒人员的就业。戒毒康复人员通过自有土地入股,政府给予果蔬基地补助资金建大棚,供销社提供种子、技术和销售等服务,参与者既可以参与分红,又可以通过发展果蔬产业有务工收入。合作社现已投入资金30余万元人民币,现有果蔬大棚29个,还聘请了专业老师为大家讲解种植技术。另外,合作社还会跟社员签订协议注明:政府出资建大棚,合作社负责技术培训,但一旦社员复吸,大棚就会被收回;而如果社员彻底脱瘾,则依旧可以享受优惠条件。在合作社里,他们既是股东,又是劳动者,自己发展生产,自己致富。

除了与企业建立集中安置戒毒康复人员的“阳光企业”之外,还有一些自身运营良好的企业愿意伸出道义之手,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阳光企业”,即依托企业,分散安置。企业拿出一部分岗位,将戒毒康复人员按需分配到各个岗位,让他们和普通员工在一起工作,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学习,能较快掌握熟练工的基本操作技能,另一方面,和普通人在一起生活工作,也有利于他们减少心理阴影,慢慢趋向同化。企业方面也会一视同仁,同工同酬,他们的社会福利保障也由政府补贴。

为保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省、市(州)、县(市、区)将“阳光工程”建设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仅2011年以来,全省投入“阳光工程”建设经费1.17亿元,其中省级投入1283万元,市(州)投入288万元,县(市、区)投入9000多万元。省财政已将“阳光工程”建设经费超前预算至2014年,共计2025万元,2012年已投入800多万元。省财政对安置规模50人以上和100人以上的阳光企业分别给予补助前期建设扶持经费15万元、30万元,地方财政配备同等数额经费。在药物治疗上,省政府明确将美沙酮维持治疗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免费向“阳光企业”就业的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治疗服务。

多种渠道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为了拓宽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安置渠道,贵州省已初步形成了“阳光工厂集中、其他企业分散、政府安置、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形式多样、互为补充”的就业安置体系。除了统一安置戒毒康复者就业,政府还通过提供市场信息、小额担保贷款等方式,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自主创业、自谋出路;另外,政府还会提供一部分公益岗位的办法,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铜仁市碧江区寨桂村的徐新龙,曾因吸毒被劳教3年,有4年的戒毒经历。2000年,徐新龙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涯,从卖炸油条、摆烟酒摊,到经营旅店、开烟酒专卖店,事业一步步发展起来。现在,徐新龙经营两家酒店,还开办了吸纳有吸毒史人员的洗涤服务部。在洗涤服务部,徐新龙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鼓励员工重拾自我。服务部设立了微笑奖、勤劳奖、优秀员工将等奖项,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员工们的特长,让他们在工作岗位上能充分展现自我,树立信心。近两年来,其吸纳的戒毒康复员工无一复吸毒品。

绥阳县茅垭镇新江村的赵德凯,曾因两次吸毒被送去强戒,在戒毒康复后,他终于下定决心与毒品决裂,并开始了艰苦的创业。在有关部门的帮助和协调下,他拿到了信用社3万元的小额贷款,在自己家建起了酿酒房,开始创业的第一步。后来,他开了养殖场饲养生猪,还种植烤烟,两年盈利20余万元。今年初,他和朋友一起成立了“新江村利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购置的农用机械免费提供给村里人使用,成了农村戒毒康复人员的创业典型。

这样的例子,在“阳光工程”中数不胜数。贵州省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广泛参与,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人文关怀,为他们提供帮助服务的同时,也积极对他们开展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把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劳动技能培训计划,培训经费由政府财政统筹安排。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场所在吸毒人员出所前三个月,就开始对吸毒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其自身能力。另外,大力鼓励有创业精神的人员通过自己创业成为样板,带领其他戒毒康复人员参与就业,让他们和普通人一样正常工作、生活。

各级政府对戒毒康复人员自主创业给予经费扶持、税收减免和贴息贷款。各地将戒毒康复人员中低收入群体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把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纳入人力资源整体培训规划。截至今年6月12日,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全省共安置9400多名戒毒康复人员就业。今年底以前,全省1.6万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将全部纳入就业安置体系,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帮助戒毒康复者融入社会

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病人、受害者,这是一个特殊群体,既要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更要给予其特殊关爱。“阳光工程”的管理理念,就是“人格上尊重、感情上贴近、生活上关心”,在解决就业难题的同时,帮助他们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

首先是在吸纳了戒毒康复人员的“阳光企业”建立生理治疗室,通过美沙酮延伸治疗,每天专职工作人员都会接送医生到企业为戒毒康复人员免费提供药物维持治疗,逐步消除他们对毒品的生理依赖。同时建立尿检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尿检,及时掌握他们的身体状况。另外,还建立谈话、谈心、家访等跟踪帮教管理制度,实现管理与家庭监护的无缝对接,随时掌握戒毒康复人员的思想、生理状况,防止其再次接触毒品,防止复吸行为的发生。

戒毒康复人员在“阳光工程”企业中,像普通工人一样上下班,过着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增强了自信,重拾了尊严,重新成为父母的乖儿女、家庭的顶梁柱、社会的建设者。一些戒毒人员家属反映,以前自己的孩子因为吸毒找不到工作岗位,整天东游西逛、无事生非、非偷即抢,现在有了稳定的工作,不仅戒断了毒品,而且有了收入,减轻了家庭负担,衷心希望政府把阳光就业基地长期办下去。

目前,贵州省现有集中安置、分散安置的各类“阳光企业”59个,到年底将建成100个左右,这些具体措施,有助于帮助已戒毒人员不再复吸,同时又能够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改变自己弱势群体的地位,实现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平等发展。通过“阳光工程”的建设,贵州省在巩固戒毒成果、减少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达3.3万人。

贵州的实践表明,这种立足社区“建在家门口的戒毒康复场所”,更适合戒毒康复人员工作生活需要,更适合他们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需要。

崔亚东:贵州省禁毒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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