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一个在计划经济时代耳熟能详的词汇,一个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存在的用工形态,如今却大量存在于多个行业,并引发“临时工现象”。近年来临时工惹事实在不少。福建南平警车伸出脚擦鞋的驾乘人员是临时工,“中华脊梁”颁奖盛典文件也是临时工伪造的,云南民族大学“卡诱”女生陪酒的当事男子是后勤临时工;放言“收费一万不是大事”的湖南省教育厅新闻中心主任也是临时工。
一位临时工在街头等活
分析众多新闻现象,有媒体评论员认为临时工已是“高危岗位”。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临时工,临时工成了“替罪羊”,似乎出事的总是临时工。
那么,临时工真实的生活状态究竟是什么样?该如何看待“临时工现象”?
临时工的生活
来自山西的郑晓霞在北京一家家政公司工作有5年多了。至今,仍是一名临时工。因为每年农忙时和春节期间她都要回老家呆上一段时间,所以公司不和她签长期的合同。
郑晓霞说,他们村一多半的人都在外地打工,她也是通过老乡介绍到这里来的。
“做小时工很辛苦。”郑晓霞介绍说,每天早晨5点多就要起床,6点钟就要到客户家做早点,收拾房间;9点钟赶到一个公司去打扫卫生;11点到第三家做午饭,打扫卫生;晚上6点钟做好晚饭,6点30分再到第四家做晚饭;8点多才能下班。
“回到宿舍累得什么都不想干,只想好好地休息,但是宿舍的环境很差,八九个人住在一间20多平米的房间,大都是临时工,哪里有活就去哪,生活作息都不固定。”郑晓霞无奈地说,老公身体不太好只能陪着孩子们在老家种点地,她独自一人出来打工。
郑晓霞有两个儿子都在上学,孩子们挺争气,学习都不错。“我努力赚钱,就是为了给孩子们攒上大学的钱,再苦也得坚持。”她自豪地说。
北京丰台区六里桥社区的李鑫说,感觉临时工随处可见。“小区里的保洁员和保安,三天两头换;餐厅的服务员和理发店的洗头妹能干满一年的都很少。我经常去的一家美容店,那里的女孩一般都是出来工作几年,然后回家嫁人。”他说。
中同律师事务所欧阳继华律师指出,“临时工”曾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比如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大量存在临时工,其主体为农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筑、餐饮、保洁、护理等低端劳动力市场,他们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健全,有的虽然有劳务合同却形同虚设。
同工不同酬
“最大的愿望就是将来能入编。”30岁的周宇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2年多了,虽然干的活和同事们差不多,但福利、待遇却相差很多,每每想起这些,周宇都很无奈。
周宇是被原单位借调到现在这个单位的,工作一年后,周宇和现在单位的领导、同事相处得很融洽,也不想再回原单位,但是编制迟迟解决不了。
像他这样的编外临时工只有基本工资,没有奖金,一个月也就3000多元的收入;而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每个月工资加奖金至少有五六千元。“就连中午的伙食补助,单位也区别对待。编制外的每人每月补150元,编制内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逢年过节的福利也比编制内的少了一半。”周宇叹着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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