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都周刊》2011.12.14
为了振兴美国经济,拯救房地产业,2011年11月3日,美国联邦参议员舒默和李麦克正式向国会提交了“振兴旅游投资签证法案”。根据该议案,对于在美国购屋50万美元以上的外籍人士给予3年居留签证。3年期满,这些国外居民只要还拥有其购买的房子,其签证即可获得延长,而这种签证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可以进入美国公立中小学读书。该议案得到了股神巴菲特、以及美国奥委会、美国旅游协会、美国酒店协会和美国商会的支持。不管议案是否通过,中国已经有不少早起的“鸟儿”悄悄踏上了美国置业之路。
根据全美地产经纪人协会的统计数据,从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海外购房者在美国房地产市场上投资了大约820亿美元。美国房地产外籍人士买主中,如果按交易金额算,9%的金额来自中国居民,达到了73.8亿美元,仅次于加拿大,位居第2。
正如期刊文中受访者所称,在美国买房,是一种“进退自如的投资”,“进:如果移民了,可以卖掉公寓,再买一栋独立洋房;退:不移民,这栋公寓也不愁没有租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