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并达到制度规定条件的农民,都能享受到基础养老金,也就是每月养老金水平将增加 280元。参保农民养老金调整待遇水平将近 400元,这意味着参保农民享受待遇的标准将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同时基础养老金并非固化在 280元这个数字上,它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步调整。
不老屯镇最初领到社会养老金的老人们对此非常满意,他们说,就是自己的儿女再孝敬,也不可能每个月都这样给钱!用这些钱可以买点自己想买的东西,真好呀!
目前,北京市已将新农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密云县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 16~60周岁)为15.7万人,已参加保险 15.4万人,参保率 98%。
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今年 70岁的不老屯镇兵马营村村民付老汉和老伴一直是和儿子一家生活的,因为上了年纪,农活早就干不动了,生活起居都是靠儿子和儿媳照料。家中主要收入靠粮食和板栗获得。
谈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老屯镇兵马营村的付老汉和大病初愈的儿子都笑了 摄影/曾平
可是,今年 4月份,付老汉的儿子不幸患上了胆管炎,在北京地坛医院住了 4个月,花了 29万多元的医药费。这给付老汉一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这么大的一笔费用,付老汉讲,就是把全家所有的家当抵上,也凑不够。最后多亏全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以下简称新农合 ),通过新农合、大病救治,报销了18万元,这为他们家解决了大问题。但是,他也说出了无奈:儿子接下来还要化疗,大概要 6万多元,今年的医疗报销比例已经达到了上限,不能再报销了,这些钱只能自己想办法。
对此,不老屯镇合作医疗管理所主任王静华说:如果化疗的费用花在 2011年,确实不能再报销了,因为已经达到了政策规定的封顶线;如果在 2012年发生的化疗费用,还是可以继续按照比例报销。
事实上,实现“老有所养”还有很重要的配套内容,就是“病有所医”。据了解,新农合制度是中国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2004年底,北京市新农合实现了 100%的村覆盖。参合率从 2004年的 74.69%上升到 2009年的 95.67%。2009年,北京市统一规范“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范围;统一试行乡镇卫生院“零起付”补偿政策;统一住院补偿“封顶线” 18万元;统一推行“出院即报和随诊随报”等,新农合制度的建立,有效缓解了农民疾病经济负担,促进了农民对医疗服务的利用。
但是,要解决农民养老问题,还必须加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完善农民的医疗保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专家提出,政府可以通过适当加大大病统筹的比例、提高专门针对大病的统筹补贴、加大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等举措,让农村人能看得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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