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人权源自人的尊严
中国政府这些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保障和促进人权方面做了很多事情,取得巨大成就。王晨在此次论坛开幕式上表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的核心是“以人为本”。2009年,中国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经过两年不懈努力,行动计划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实施,各项目标如期实现,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爱心志愿者看望老人送快乐
对于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特别机制司司长简·康妮21日在论坛上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在国际人权事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简·康妮1995年来过北京,16年后重返中国,她明显感受到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物质生活及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的进步。与此同时,她也十分赞赏中国政府在残疾人权利保护方面的积极态度以及所取得的成就。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成功应对贫困问题,是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一大成就。”内维德·哈尼夫表示。他认为中国在解决贫困问题的同时,还坚持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做法,实际上就是对人权的尊重和维护。
中国总理温家宝曾在与网民对话中对“尊严”作出了如下解释:“我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这就是我讲的尊严的含义。”
中国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司法人权研究室主任冯建仓22日在此次论坛上说,近年来中国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和监狱服刑人员的人格尊严权方面取得进展,包括逐步推广注射死刑、不再明文禁止监狱服刑人员同性恋、入狱无须“抱头蹲地”等。抱着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的态度,中国司法部门走在了前面,响亮地提出保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服刑人员也是人,无论是抢劫杀人还是强奸放火,在法律意义上仍然还算是人,所以,他们也有享受做人的权利。尊重人权,是社会的一种进步,任何国家的人民都希望自己能够生活得有尊严,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贵,无论官员还是平民,包括社会底层、服刑人员,都有这样的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