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国家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7.79亿元,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传统和宗教文化遗产得到进一步保护。适应各民族语言环境与教育条件的双语教学模式基本建立。
村委会换届选举
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制定和完善了《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各级工会积极向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地方性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地方性法规。儿童教育权、健康权得到有效保障。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都拥有儿童福利机构,初步形成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网络。
国家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研究制定《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养老机构落实相关标准专项检查活动。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2005—2009年连续增加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140元,建设了一批种类多样、社会急需的养老机构。
《精神卫生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2010年,全国有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中心3592个,有5.4万多名残疾人接受了法律援助和服务。
青海玉树地震后,政府组织修建了宽敞坚固的安置房
目前,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的人权研究机构将近30个,数十所高校开设了人权法和人权教育课程。2011年4月,教育部在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广州大学设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两年来,中国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义务,并向有关机构提交了《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人权条约的履约报告。多次派代表团出席联合国有关会议,并于2009年首次接受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审查。同时,中国重视联合国人权特别机制和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作用,并与之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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