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湖之滨出发,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出现在眼前。青山绿水环绕的未管所,宁静而朴实。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周先斌是湖北省服刑人员孝文化教育的发起者。几年前,周先斌在武汉大学读国学研修班时,系统地学习了以感恩、孝亲、博爱、和谐为核心的孝文化。联想到对服刑人员的教育只是靠劳动改造,效果甚微的做法,周先斌将孝文化运用到管教工作上,他认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才是监管工作的首要职责。
孝文化的合理应用
“作为自然亲情关系上的孝敬父母,孝有它的合理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肖群忠说,“因为社会生活、社会结构变了,社会不再是家庭社会,而是公民社会,我们不再是子民或臣民,而是公民。‘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合理性在于在家孝顺父母,同时在社会上尽职尽责。”
2010年4月8日,武汉女子监狱服刑人员捶背、按摩孝敬亲人。当日,武汉女子监狱开展服刑人员感恩亲人,促改造活动。 杨民胜 摄
有句古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其中“毁伤”指古代刑法所造成的刑伤,意思是孝道最基本的要求是不要触犯刑法。2009年9月,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断口监狱成为孝文化教育研究实践基地。接着,湖北省监狱系统在琴断口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始了孝文化教育试点工作,也在湖北省服刑人员中开展孝文化教育进行调查和教材编写等准备工作。
2010年成为湖北省服刑人员“孝文化教育年”,至此,全省31所监狱开始开展了包括学习《百善孝为先——服刑人员孝文化教育读本》,与亲人交流,学唱感恩歌曲等“孝文化教育”活动。
走访监区
在监区手工劳动室,记者采访了两名分别犯有抢劫和故意杀人罪的女服刑人员。提到父母,她们眼中泛起泪光,一个来自新疆喀什的服刑人员,因为家太远,已有3年没有见过父母,她说:“只想可以早点回家,可以去尽做女儿的责任”。
利用接见日,安排服刑人员给父母亲洗脚是孝文化教育活动的一部分。胡某从小父母离异,1996年入狱后,父母恨铁不成钢,从未看过他。借这个活动,民警联系到他父母,请他们探望孩子。“妈妈,让儿子给您洗一次脚吧,”终于看到父母的胡某,一下子跪在地上,缓缓挽起母亲的裤腿。母亲眼睛瞬间湿润了,她俯下身抚摸着儿子的头,喃喃地说:“娃儿知道心疼妈妈了。”在监狱10多年,当胡某脱下母亲的袜子,看到母亲满是老茧的双脚,眼泪夺眶而出。擦拭、按摩、穿鞋,整个洗脚过程用了10多分钟。望着母亲渐渐苍老的脸,他哽咽了:“妈妈,等我回来,回来后天天给您洗脚。”母亲也泣不成声:“我等你回来,等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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