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合作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引进港澳高校到广东合作办学工作,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我省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粤港澳合作办学管理办法》。另外,深圳市计划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在深圳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以及香港大学到深圳市办分校的有关事宜正积极推进。中山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成立了“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
在职业培训方面,由粤港共同合作成立的“广东工业设计培训学院”在佛山设立并开始招生,首期学员共210名。
在港澳服务提供者来粤开办医疗机构方面,成效明显。目前,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了7家诊所和门诊部。广州万治(香港)内科门诊部已经开业,成为CEPA框架下引进广州的首家港人执业的医疗机构。
在香港服务提供者来粤兴办养老机构方面,有了新的进展。2010年,港人个人出资开办的广州市红升侨颐养老院正式开业,共有床位210张。截至目前,港人以独资形式在我省肇庆、深圳、广州兴办了3家养老机构。
随着《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粤港合作的亮点将不断增加,内容将更加充实。下一步,粤港双方将按照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协调,全面推进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不断提升粤港紧密合作水平。
新亮点、新举措
今日中国:2011年2月28日,您与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在广州共同主持了粤港合作第十六次工作会议,并共同签署了《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1年重点工作》。请您详细谈谈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有什么新亮点?对进一步推进实施框架协议提出了哪些新举措?
招玉芳:《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规定:“粤港双方每年提出实施本协议年度重点工作,经双方协商后,按情况共同或各自推动落实。”按照这一要求,粤港双方经反复磋商,已就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1年的重点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月28日在广州签署了《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1年重点工作》。
港珠澳大桥“三最”“四亮点”
纵观这份重点工作清单,可以总结为以下三大特点:
一是教育、医疗等重点合作领域继续强力推进。教育合作提出,支持粤港两地高等学校创新合作模式,在适当条件下考虑签署框架协议,争取出台粤港合作办学的管理办法。在医疗合作方面,广东省将制定出台香港服务提供者在粤开办独资医院的操作指引,同时积极开展港人在粤就医医疗保障衔接。
二是在继续推动现有合作项目基础上,强调推出新的合作内容。落实CEPA和先行先试政策方面,提出跟进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出台实施细则,支持申报国家第二批“落实CEPA示范城市”。金融合作中提出,探索开展粤港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鼓励港资银行驻粤分行扩大异地支行网络。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中,要求完成《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管理计划(2002—2010)》终期评估,研究制订2011年后的减排方案。
三是针对新出现的情况,探索粤港合作的新模式。口岸建设与通关合作中,加快研究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试验计划,继续推进陆路口岸“单一窗口”通关模式可行性研究工作。
今年是国家“十二五”开局之年,广东将继续携手香港特区政府,深入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互利共赢、平等协商、先行先试原则,把推动今年的重点工作与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对粤港合作提出的要求相结合,共同推动粤港合作与发展。具体而言,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要突出重点领域,狠抓任务落实。力争在教育、医疗、通关便利、重点合作区域等重点合作领域取得重要突破。要加强重点行业与重点区域的调研,弄清楚进展情况、面临问题、解决方法,形成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推动重点合作领域不仅“先行”,更要“先试”。
二是完善落实督察机制,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估体系。尽可能量化工作任务,把确定的重点工作变为“硬指标”和“硬任务”,完善评估机制,确保重点工作有效推进,取得更大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