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着“中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村”的金字招牌,距离都江堰市区30分钟路程的偏远小村柳街镇鹤鸣村,如今已在全国赫赫有名。村口耸立的巨幅宣传牌“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村”已成为鹤鸣村的重要标志。据村主任余跃介绍,自2008年开始实施改革以来,媒体、参观者、调研者一直络绎不绝。
格外引人关注的是2010年11月下旬,一个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带队的“阵容豪华”的调研组的到来,这个调研小组包括中农办(中国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银监会等涉及制定国家政策的“重大”部委,很多人猜测2011年1月1日中央颁布的“一号文件”或将借鉴成都统筹城乡的成功经验,并着力解决试验中所遇到的与现行体制相冲突的难题。
艰辛与收获
“我们是2007年春节接到成都市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的消息,同时,对宣传工作提出要求‘按照改革的部署,积极大胆探索,在成果未论证前不予宣传’,我把它理解为一场静悄悄地革命。当时关注此事的人特别多,有学者、专家和很多领导,这场改革还将涉及都江堰全市六十多万人的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变化,觉得既兴奋又感到压力异常的大。” 都江堰统筹局副局长何劲松直言。
都江堰虹口乡高原村猕猴桃基地农民喜收猕猴桃 何勃 摄
紧接着2008年1月1日,成都市委正式出台2008“第一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试行)》。这份在当时并未对社会公开的文件,确立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的16字方针。都江堰市在深刻领会成都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内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提出在加强耕地保护的前提下,建立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制度和流转制度,实现对农民财产权利和有效保护,农民财产性收入明显增加;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我们的改革从2008年2月开始,当时选择柳街镇鹤鸣村作为都江堰试点的点中点。”何劲松说。
2008年2月18日,成都市市长助理周鸿德带着一个由专家、学者、相关部门骨干组成的团队抵达了都江堰市,他们花了漫长的六个多月时间,走村串户,在田间地头,任何一个地方跟当地老百姓聊天,跟基层干部座谈,做了大量的宣传动员和调查研究,直接领导和参与了都江堰市的改革试点,形成了都江堰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和操作路径。
成都市政府的“农家乐”方案激发了市民发展绿色产业的热情 王蕾 摄
柳街镇鹤鸣村被喻为都江堰市的“小岗村”,1980年,它是都江堰市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首个试点村。“我们选择该村,一方面因为村里的干部群众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体会过改革带来的好处,加之具有良好的干群基础和淳朴的民风,因而对本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参与意识和欲望。另一方面,鹤鸣村是一个经济基础较弱的纯农业村,既没有产业化项目支撑又没有农业规模化经营,比较容易探索和积累具有普适性的经验,符合改革探路要求。”何劲松说。
作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实践者,何劲松觉得改革的过程是艰辛和收获并存。成都市委1号文件确定了目标和原则,但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而复杂的系统工作,没有任何可以借鉴的成熟经验。“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如何界定;承包经营权台账和实际面积的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确认;农村房屋共有权人的登记”等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面对的一系列问题。曾经为了制定一个改革政策召开了大大小小的会议不下两百次,反复研究、反复推敲可行性,还要与各个执行部门反复讨论,与群众反馈确认是否可行。那段时期真的是没白天没黑夜。”都江堰市的谨慎程度可想而知。何劲松也强调,所有的实践始终坚持改革的基本原则,都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艰辛总会伴随收获,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在统筹城乡的思路指引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得到现实的有效运用,让都江堰市农村住房和基础配套水平提升近二十年,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大观镇荼坪村王全通过联建住上别墅,天马镇通过确权实施土地综合整治2000多户人住上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住房,青城山镇泰安古镇产权贷款的农家乐不但房屋漂亮而且收入可观 ,特别是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配套推进何劲松面对记者,替农民算着一笔笔农村确权后资源换资本后的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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