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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当年亲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由来
2010-09-08 14:34

从酝酿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至今二十多年来,全球气候确实在变暖,这已经不再有争议了。但据我国史书记载,唐代我国气候就曾经相当暖,长安可以生长桔子、竹子,而到了宋代就很冷。那时没有现代工业,也没有多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这说明温室气体的增加不是气候变暖的唯一因素。气候变化确有“不确定性”,作为一个老气象工作者,我个人也同意这一论点。

如果以后的气候变暖不明显,甚至变冷,是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就失去了意义?我个人和绝大多数代表都认为:公约和议定书都是为了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这涉及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石化燃料,包括煤、油、气的消耗;增加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利用;提高能效等。即使今后气候变暖不明显,甚至变冷,以上措施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都是有益而无害的,因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称得上是一项“无后悔策略”。在人类保护自身生存环境历史上,它无疑将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骆继宾:曾任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WMO)官员、联合国环境署第二副主席、中国国家气象局副局长,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谈判和签署,见证了共同但有区别原则的确立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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