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种沉默的态度才招致了更多、更明目张胆的侵权,如google在未经中国作家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复制中国作家作品并在其网络转载;德国欧凯公司恶意抢注了“王致和”、“洽洽瓜子”、“白家粉丝”等中国5个名牌产品商标。甚至一些公司想利用中国公司怕麻烦不愿上诉心理提起知识产权官司诉讼以抢占市场。
维权支持
但是中国公司、自然人也不是全部做“沉默的羔羊”,在王广祥之前,在德国奔驰状告中国三一商标侵权、美国莱伏顿公司起诉中国通领科技集团侵犯知识产权、美国富莱克斯公司诉中国橡胶防老剂龙头企业圣奥集团、日本味之素公司起诉吉林大成集团侵犯专利权等案件中,中国方勇敢应诉并最终胜诉;而“王致和”主动维权并取得胜利的示范效应,也导致“白家粉丝”步其后尘状告德国欧凯公司。
事实上,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给予了高度重视。改革开放头20年里,中国陆续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用20多年的时间都走完了发达国家一二百年的历程。中国对盗版行为打击力度日益严厉:《刑法》对于盗版行为最高可以判7年有期徒刑,很多欧洲国家也只有5年;除了对版权予以司法保护,还给予行政保护,对盗版情节很严重,但是构不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都还没这样做。
为发挥典型判例的宣传效果和指引作用,2009年还首度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8)》,同时公布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
中国政府的努力收到越来越显著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显示,2009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比2008年增加29.7%,达到3万多件;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61件,比上年增长19.49%;审结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53件,比上年增长56.89%。
南通日报社社长顾华认为,王广祥的胜诉说明,中国记者的维权意识的提高。“作为第一批沿海开放城市,南通的记者走出国门的机会很多,其中王广祥记者就去过31个国家,因此具有全球视野和较强的维权意识。”同时他认为新闻记者在维护自身权利方面在国际上有很大空间,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让一些境外组织钻空子。
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今后将更加积极支持作者维权行动,尤其是对涉及海外的维权案件,要提供法律、政策和道义上的帮助,以解决被侵权者的无奈和无助。
在这民主与法制越来越健全的社会里,人们期待着更多的王广祥站出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