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奥巴马3月11日在美国进出口银行年会上发表贸易政策讲话时,要求中国进一步让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这是继今年2月份他表示“必须处理汇率问题”之后,美国政府再次就人民币问题向中国施压。
此后不久,130名美国国会议员公开致信奥巴马政府财政部长和商务部长,敦促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
将目光放在奥巴马在1月底发表的国情咨文中不难发现,美国“要在5年内让美国的出口额翻一番”,要求人民币升值是实现这个目标的重要一步。人民币升值能否让美国达到这一目标?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院长赵忠秀。
美中贸易逆差远低于美方统计
今日中国:中美贸易的整体情况如何?美中贸易逆差到底有多大?
赵忠秀:提到美中贸易逆差,指的都是货物贸易方面。据数据显示,从1985年至2009年,中国对美国的货物贸易一直处于顺差状态。但是,美中贸易逆差数字并非如美方统计的那么大。比如,2007年,美国统计中国对美国顺差258506百万美元,中国统计是62900.75百万美元;2008年,美国统计中国对美国顺差268039.80百万美元,中国统计是170828.691百万美元;2009年,美国统计中国对美国顺差226826.10百万美元,中国统计数据是143444.258百万美元。
造成这种差异有几个原因:
首先,中国出口的货物经第三地转运是导致统计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对美国出口的货物中,一部分先被转运至香港等地,再被运至美国。当货物经第三地转口时,往往被重新包装,进而产生增值。在中国报关时,部分货物被报作对中转地的出口,美国按原产地规则计算为中国出口。
以前,国际上采用属地原则(产品生产地)和属权原则(产品所属国)。而随着跨国投资的巨大发展,现在则是将二者分离,仅采用属地原则。那么,在美方的统计数据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企业,包括美国在华投资企业的对美出口。比如,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在中国生产的小排量汽车出口到美国,统计时归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量;又如,美国在中国的摩托罗拉公司,其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手机不算为美国对中国的出口,也不能算为中国对美国的进口,而销售到美国或其他国家的手机则算为中国的出口。
中国商务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进出口额的55.2%由外资企业完成,其中55.9%的出口是外资企业实现的。中国83%的高科技产品出口和75%的电子产品出口由跨国公司完成,其中出口美国的高科技产品中,90%以上是外资企业主导。如果按照属权原则(产品所属国家)计算,美中贸易逆差只占到现在美国公布的贸易逆差数据的25%。
其二,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商品中60%多是加工贸易产品,这些产品在中国出口报关与美国进口商在入关报价时存在很大差异,导致美方统计自中国的进口额大于中方统计的对美出口额。例如,在美国市场售价9.99美元的芭比娃娃在中国加工制造后的出口价是1美元,而在美国入关报价是3美元,这中间形成的运输、保险、商业服务等加价并非中国企业所享有。
此外,统计辖区的差异、跨年度运输产生的时间差等,也会造成统计的部分差异。
今日中国:以上您提到的是货物贸易方面。那么在服务贸易上,中美之间是怎样的情况?
赵忠秀:在美国对中国服务贸易方面,美国一直是贸易顺差,其中包括运输、金融服务、计算机软件、旅游等。
中美贸易属典型的互补型,两国的进出口商品结构反映了两国的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变化。但是这种互补性,却受到贸易政策制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美国对高科技产品出口的限制;另一个是两国的农产品贸易。美国出于对国家秘密和安全的考虑,特别针对中国严格控制高科技产品的出口;同时,美国又希望打开它在中国的农产品市场。但是,农产品贸易涉及国家食品供应安全,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有限度开放的。
所以,中美在这两方面的贸易实行的是不纯粹的市场机制。问题的关键在于限度是否合理,限制过度就会影响正常贸易。据数字显示,美国对华高科技产品的出口占中国进口的高科技产品的比例从2001年的18.3%降到了2008年的8%。美国现在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奥巴马在他的国情咨文中也提到要重新评估美国出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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