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8月5日电(记者周琳 黄安琪 刘元旭)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纵向垄断案作出终审宣判,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限制“最低转售价格”构成“垄断”,被判赔偿经销商53万元。
大到诊疗设备,小到心脏支架,医疗器械市场一个业内公认的判断是,“国货”和“外国货”份额三七开。
据统计,2012年,我国医疗器械进口总额为124.72亿美元。而对于不少饱受疾病折磨、经济负担沉重的患者,却不得不面对这样的无奈:装个人工关节、心脏支架等,医生乐于推荐“洋品牌”,价格自然也高出不少。做个检查,所使用的彩超仪、核磁检查设备、生化分析仪等也基本都是“国外造”,检查费动辄几百上千。
这样的“高价”中除了部分性能可能更好外,究竟有没有、有多少“水分”,也成为患者心中的疑问。
“有个75岁的老朋友出了交通事故,医院非要安装7万元的人工关节,要不就转院。”一位业内人士说,他不得已转院后所用的同类型关节只花了4万元。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外科植入物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姚志修也和记者讲述了自己一个朋友的遭遇:一位香港的老太太,在内地一家知名医院做手术,安装了人工关节,虽然手术费便宜,但回香港后手术中的材料费却被拒绝报销,理由是超出香港价格1倍以上。
参与强生案审判的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是强生公司医用缝线、吻合器等医疗器械的经销商。但在2008年的经销合同中,强生却约定锐邦不得以低于规定的价格销售产品,在发现锐邦“违反规定私自低价”后,强生公司取消其在部分医院经销权,最后还停止供货。“专家表示,这种行为推高了器械价格。
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企业定出高价,是为了消化商业贿赂的“黑色成本”。一位曾任医疗器械合资公司总经理的人士说,产品定价高,医院、科室、医务人员获得的回扣也高,推荐产品的积极性大。姚志修举例说,回扣比例基本差不多,但进口产品单价高,回扣自然丰厚。假设一个进口人工关节价格3万元,回扣可能六七千元;而国产的价格1.5万元,回扣就只有三千元左右。
从近几年曝光的案件中,这种现象便可见一斑:一台美国品牌的彩色血流图成像系统以98万元的价格卖给医院,而送给院长的回扣就达10万元;一台韩国产的三维多功能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卖给医院价格是160多万元,而送给院长的“好处费”高达30万元;一个合资的心脏固定器市价2万元,医生回扣就有3800元。各种“好处费”,最终由患者“买单”。
反垄断律师郝俊波表示,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反垄断行为的处罚。如在上述案件中,强生公司仅被判决赔偿50余万元。这个数额难以起到有效的惩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