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是全国核事故应急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收集情况,组织分析研判,提出报告和建议。
“日本核事故发生后,中国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机制也立即启动。” 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许平介绍说,除工作人员24小时加强值班外,辐射监测、辐射防护、医学应急等核事故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和救援分队的专家也全天候待命,以最快的速度分析研究并反馈研判结果。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根据研判结果进行每日会商并权威发布,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对民众负责。
许平介绍说,中国目前核事故应急采取国家、省(区、市)、核电运营单位三级管理体系。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由国务院和军队系统的20个部门组成,省级核事故应急委员会组成部门还要多一些。
许平对本刊记者说,核事故情况下,强有力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一致的联动机制至关重要。必须打破条块的束缚,各部门、各单位应通力合作。“核事故应急响应的及时和有效与否,取决于平时的应急准备工作是否充分。”他说。
据许平介绍,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核安全工作,在上世纪80年代决定发展核电之时,就制定了“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指导方针,1984年成立了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对核电站选址、设计、建造和运行的全过程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并建立了核安全审评、监督检查、安全许可、事件报告、定期安全评估等制度。按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INES),三级以上的事件为事故。中国至今未发生过二级以上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