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


“无为”不是无所作为


2013-11-06 11:24:16     作者: 李荣胜    字号: T|T    来源:

有一次串门,见到朋友家墙壁上挂着“无为”二字的条幅,是用小篆书成,书风遒劲刚毅。但欣赏之余却发现,主人是在以此为座右铭,宣布自己不想干事情、逃避现实矛盾的心意。显然主人把“无为”理解成无所作为、不干事情的意思了。我对朋友笑着说:你的想法实在是对老子“无为”的一种误解。那天的串门,变成了我们对“无为”的一次讨论。

不违背自然规律

在老子五千多字的《道德经》中,八十一个章节,“无为”二字却在十几个章节里出现了十四次之多。显然,老子在反复论述“无为”的意义,强调“无为”的重要性。那么,“无为”在老子的意识中,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在老子看来,自然万物是由“道”所生,即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顺应自然万物的自生自长,决不强行干涉,就是“道”的“无为”。因此,老子认为,人类应当效法“道”的“无为”,顺应百姓自作自息,让百姓按照自己的规律去生活,不要横加干涉,更不要对百姓肆意妄为,这就是人的“无为”。

在《道德经》中有两段话对“无为”做了精彩的描述。老子说:“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译成白话就是:“得道的圣人可以辅助万物按自然规律成长、发展,而不敢妄加干预。”这就是圣人的“无为”。这段话里的“辅”和“为”形成对照。“辅”就是从旁辅佐、扶助;“为”就是通常的行为方式,比如:人为设计、发号施令、操纵控制、排挤压迫等行为。“辅万物之自然”是圣人可以做、能够做的,其他的“为”则是圣人“不敢”做的。老子所说的圣人,是指得到“道”的高人,他的行为应该是全社会的楷模。对于圣人来说,这个“不敢”,显然不是能力上、勇气上的不足,而是责任上、良知上的思考所至。在这里,老子十分明确地告诉我们:“无为”不是什么事都不做,而是可以做“辅万物之自然”的事,也就是可以做辅佐合乎自然规律的事。“无为”本质上是在告诉我们,行为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只能顺其自然,因势利导。

《道德经》中的另一段话又对“无为”做了进一步阐述:“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音:shì),长(音:zhǎng)而不宰。”译成白话就是:“生育自然万物,畜养自然万物,生养了万物但不自己占有,帮助了万物但不自恃有功,管理了万物但不去主宰。”在这段话里,老子通过“不占有”、“不居功”、“不主宰”三个层面,把人的行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同时,也把“无为”的内涵讲得一清二楚。“不占有”就是没有贪欲的行为,“不居功”就是没有名利欲的行为,“不主宰”就是没有权力欲的行为。做到这三个方面的行为,就是“无为”了,面对自然万物应该这样,面对人类社会也应该这样。

施政不要肆意妄为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感悟到,“无为”是老子哲学思想的一种贴近实践的观点,换句话说,是老子针对春秋战乱社会的一种政治主张。这种“无为”的政治主张决不是让人不干事情,无所作为,而是让人做事情符合自然规律,让人们的行为有很高的道德操守。这种政治主张是讲给谁的呢?从《道德经》中我们会发现,很多时候是讲给“侯王”的。

老子十分痛恨春秋的战乱,各个诸侯君王为了争夺地盘,肆意发动战争,弄得民不聊生。他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意思是说:“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不肆意妄为的,然而又没有一件事不是它所作所为的。诸侯、君王如果能持守这种“无为”的“道”,百姓们就会自生自长地得到发展。老子在这里显然是针对春秋末期各地诸侯、君王肆意驱使百姓纳税、打仗而言的。他认为,如果“侯王”能持守“无为”,换句话说,侯王们不肆意妄为地驱使压迫老百姓,老百姓就能过上安定的日子了。

老百姓希望无拘无束地生活,过安定富裕的日子,这是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统治者肆意发动战争、役使百姓,就违背了社会的自然规律。所以老子劝诫统治者要持守“无为”,不要对老百姓肆意妄为。

对于“侯王”而言,老子既然主张“无为”,必然反对“有为”。老子说:“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所以难治。”老子这句话十分直截了当地讲出了,都认为“老百姓难以治理,是因为他们上面的侯王官吏肆意妄为地发政令、派徭役、课税赋的‘有为’,所以才难以治理”。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老子认为这种“有为”的结果必然是:“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意在告诫“侯王”们:“肆意妄为的人必然会失败,执掌国家权力的人也必然会失去权力。”

不显示能力、不要争功居傲

我们了解了“无为”的含义,便知道了“无为”决不是不干任何事情的无所作为,而是要“为”,要按自然规律去“为”,去干事。对于统治者而言,“无为”是劝诫,劝诫他们不要肆意妄为,要在发布政令时首先考虑老百姓的利益,但决不是劝诫统治者任何事情都不干。那么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无为”又有什么样的特殊含义呢?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的最后一句话最明白:“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在这里老子言简意赅地告诉了我们圣人的做人之道。老子明确提出了“为”,就是说,圣人也要“为”,也要干事情,不是无所作为,只是要干的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事情罢了。老子思想的深刻之处在于“为而不争”,就是“干了事情不争着表现自己的能力,不争抢功劳”。“为而不争”可以看成是一种胸怀,也可以看成是一种道德,但我更愿意看成是一种智慧,是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极为高明的智慧。这就使老子“无为”的思想升华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不仅仅是指行为不违背自然规律,而且是按自然规律去行为之后,有了结果,不争功居傲。

老子“为而不争”的智慧,在《道德经》中用不同的语言论述了很多次,显然是在提醒人们:蕴涵在“无为”中的这一智慧是十分重要的,切切不可以忽视。

在《道德经》开篇第二章就有样的话:“为而弗(音:fú)恃,功成而弗居。”意思是说:“扶助万物尽了力,但不要自恃己能;功业成就了,但不要居功自傲。”老子在这里的“为”和“功成”,都是在让人们干事情,而且要干到功业有成,决不是让人们无所作为。但老子强调的是,干事情和追求功业有成,必须符合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这个规律就是“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按着这个规律去做事,就不会招人妒忌,就不会脱离群众,就会得人心。反之,我们身边如果有一个干了一点事就自吹自擂,说自己多有能力,说自己功劳有多大,这样的人我们能不反感、不讨厌他吗?在《道德经》后面的章节中,又三次出现了“为而不恃”,老子是在反复提醒人们:“做了事情不要显示自己的能力,不要恃能居功。”这是人们必须遵循的一个自然规律。有一个大家熟悉的成语—“功成身退”,也出自《道德经》。老子说:“功成身退,天之道也。”意思是说:“功业成就了,适时退下来,不再身居其位,这才是符合自然规律的。”老子把“功成身退”不是当成策略,更不是当作权宜之计,而是认定为自然规律的“天之道”,不能不说老子的思想是极其深邃的。

讲到这里,我们不难发现,老子从“道”出发,也就是从自然规律出发,告诉人们的行为要有“无为”的操守,然后升华到“为而不争”,进而又升华到“功成身退”。这是老子道德观的不断升华,也是道家智慧的不断升华。人们只有在生活中做到了这些,才让老子所讲的“道”和我们的行为有所结合,才是“无为”的操守。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无为”对于常人而言,是进行道德修养的提醒,也是实现道德修养的路径,更是达到道德修养的目标。“无为”是道家留给人类社会的大智慧。

作者历任中国青年出版社编辑,作家出版社编辑、副社长、副编审,中国现代文学馆常务副馆长,中国作协第六、七届全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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