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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之旅:700年官窑琉璃厂


2013-05-16 14:15:08     作者: 文图|吴惟    字号: T|T    来源:

登上天安门城楼,放眼向北中轴线鸟瞰,宏伟的故宫尽收眼底,金黄色的琉璃宫殿建筑群中的浓墨重彩,让一顶顶巨大的“皇冠”金碧辉煌。

 
 

提起中国古代建筑,马上会想到大屋顶。而讲起大屋顶,就自然会想到琉璃瓦。建筑大师梁思成先生为此断言:“琉璃瓦显然代表中国艺术的特征”。林徽因更是动情地说:“本来轮廓已极美的屋宇,再加以琉璃瓦色彩的宏丽,那建筑的冠冕便无瑕可指”。如此经典的建筑,宛如一座座大型工艺品,在它面前,无论是国人还是异国人,都会大饱眼福。

琉璃—这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建筑的美丽符号,其秘籍何在?

何为琉璃

面对北京市琉璃制品厂里品种俱全的琉璃制品,设计师赵长安称:琉璃,古时亦作流离、瑠璃、颇黎、陆离、青玉、青玉石等。古之琉璃曾泛指某种人造(甚至天然的)透明状的宝石、料器(玻璃器)以及琉璃釉结晶饰物等,用于装饰建筑以后,才逐渐成为一种专用名词,指表面带有铅玻璃釉色的建筑饰面材料及一些工艺相同,但未用于建筑的器物。琉璃实际上泛指用于建筑装饰的带釉粗陶。铅釉制品早在商周时期即已出现。琉璃一词在汉代已广为百姓所用。琉璃用于建筑的有实物阶段始于北魏,元代曾广泛使用。明、清宫式建筑所用的琉璃与一般带釉粗陶的主要不同之处是:明、清宫式琉璃的釉料以石英和氧化铅为主,是一种含铅的玻璃基釉料,具有明亮透底的特点,应视为传统琉璃之正宗。琉璃厂的琉璃就是此种琉璃,传承700年不变。

琉璃制品的发展

北京琉璃制品厂王双来厂长说,古时每个朝代的更替,都是对前一个朝代的毁灭,包括象征皇权标志的宫廷建筑也不能幸免。在弃旧更新中,明、清两朝将宫廷建筑推向了辉煌。

从历史上讲,元朝一把火烧了金中都,重建元大都需要大量的琉璃瓦。为此,便对琉璃厂作了大批的扩建、生产。元大都建成后,只存在了八九十年就被明军攻破了。明朝再修宫城,官窑随之再扩大,北起西河沿,南到前孙公园,东至延寿街,西至南、北柳巷。从北到南直到虎坊桥,建了多座琉璃窑。这样一来,元、明在琉璃制品上有了大的发展。清朝则延续了兴建宫殿之风,到了乾隆年初,工部琉璃窑厂由京城迁至京西九龙山簏永定河畔琉璃局,在此烧制宫廷建筑琉璃。乾隆21年秋创建过街楼,供奉文昌等帝君亦称三官阁。此间建筑琉璃艺术水平达到了鼎盛时期。数量之大,色彩之广,式样之众,规模之巨,均大大超过了前代。举凡宫殿,坛庙、皇家园林、王府,无不以覆琉璃为尊贵之极,华丽之至。如故宫、天坛、北海、中南海等都有大量的琉璃遗存。一些前世罕见的琉璃建筑类型,如影壁、牌楼、塔、花门、阁等,较有代表性的如北海九龙壁、琉璃牌楼和万佛阁;颐和园内的智慧海(琉璃阁)、琉璃宝塔;故宫内乾清门前八字影壁、院内花门等。这些工艺超群的琉璃建筑物具有很强的艺术性、观赏性,使人耳目一新。空前的此举竟使古老的京都一改千年旧貌,清代给后人留下了一个多彩的琉璃世界。

颜色多样,使用有别

皇权社会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在琉璃的使用上一直受到严格的控制。《明律》中规定“凡官民房舍车服器物之类,各有等第”。洪武九年曾“定亲王宫殿、门庑及城门楼,皆辅以琉璃瓦”。清承明制,如《钦定工部则例》重申:“官民房屋、墙垣不许擅自用琉璃瓦、城砖,如违,严行治罪,其该管官一并议处”。只有皇宫、王府、坛庙等宫殿建筑才能使用琉璃瓦,郡王以下府第不得使用。

随着琉璃工艺的不断发展,釉色也大为丰富起来。琉璃的釉色有黄、绿、紫红、紫、赭、酱、棕、黑、蓝、大青、白、孔雀绿、桃红、宝石蓝、水晶等色。在古代,颜色也是等级的象征,蓝、黄、绿三色琉璃,分别代表天、皇、民。琉璃的颜色经常被用来表达某种思想,暗含一些哲理。如五色合于五方之说,黄色因居中央,故是皇权的象征。皇宫、皇室、坛庙均以黄色为主调。皇家园林用黄色、绿色、黄心绿剪边或杂色。亲王、世子、郡王府用绿色或布瓦心绿剪边。宫门可用黑色绿剪边。城门可用黑色绿剪边或布瓦心绿剪边。一般官员和百姓是严禁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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