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对“依法治国”做了全方位诠释。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说明时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这些充分彰显了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为中国法治发展绘出了路线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