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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提案委:以协商民主精神推动提案工作创新


2013-02-26 13:17:54     作者:    字号: T|T    来源: 人民网

从实践中看,本届以来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整体合力持续加强,其中支撑全国政协提案委不断创新并达到目前这种工作境界的,是协商的态度,是协商的精神,它们是提案工作形成合力的强大黏合剂。

协商夯实了提案办理成效

充分发挥政协整体优势、增强提案工作合力,是提高提案质量、增强提案办理实效的迫切需要。十一届政协以来,提案委员会不断探索与政协办公厅、各专委会、地方政协等联合调研、视察等形式,推动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

充分发挥政协整体优势、增强提案工作合力,是提高提案质量、增强提案办理实效的迫切需要。十一届政协以来,提案委员会不断探索与政协办公厅、各专委会、地方政协等联合调研、视察等形式,推动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

比如,2010年,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面向西南对外开放的桥头堡的提案被确定为全国政协重点督办提案。当年5月,全国政协副主席厉无畏带队,提案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十个部委的负责同志,赴云南进行了调研,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加快推进云南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建设的建议。李克强副总理批示国家发改委结合“十二五”规划制定认真研究。7月,国家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再次深入云南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云南省建设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总体规划》。2011年5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关于支持云南建设面向西南对外开放桥头堡的意见》。调研组成员之一,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刘志忠清晰记得,2012年5月,为推动《意见》的落实,提案委员会与办公厅联合组织委员赴云南进行视察,向中央反映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贾庆林、李克强、王岐山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加快桥头堡建设。

此外,2011年,提案委还与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就“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就“甘肃甘南东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灾后重建”进行了联合调研。2011年,提案委还与四川省政协就“进一步促进四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开展联合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温家宝总理的批示,对提案的办理落实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对重点提案采取提案委员会、提案人、提案承办单位“三结合”的方式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是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创新提案办理工作的另一个重要举措。提案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促进提、办双方深入交流、增进共识。为使提案办理协商会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提案委员会加强了组织服务工作,在落实与会人员、准备会议材料、规范会议流程、提炼会议成果等方面狠下功夫。如,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召开了两场办理协商会。白立忱、郑万通副主席出席会议,厉无畏、罗富和副主席到会讲话。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的11位副主席,政协专委会的6位副主任,60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及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15个部委的17位部级领导同志参加会议。由于准备充分,协商内容针对性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只有真协商才能真解决问题。”王瑞祥委员对2010年他主持的那场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记忆犹新。那场协商会的主题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管理问题,场面可谓热烈。据了解,参加那场协商会的政协委员对相关提案的办理结果很满意。

五年来,提案委员会组织开展重点提案调研33次,召开办理协商会58次,报送《重要提案摘报》334期,与全国政协办公厅、政协专委会联合开展重点提案督办活动8次,中央领导同志对调研报告和《重要提案摘报》批示120余次。

201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这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促进提案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提案的出炉到重点提案的遴选,再到重点提案的督办,这是一个连贯的发扬协商民主的过程。正是有协商民主相佑,全国政协的提案工作蓬勃发展,同时也推进了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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