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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富和:十八大报告中对反腐倡廉建设的举措前所未有


2012-11-21 14:04:41     作者: 本社记者/张桦    字号: T|T    来源:

在政协第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小组讨论中,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表示:“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指导,进一步建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体系。这些都具有决定性,也是全国人民拥护,各民主党派拥护的重要的决定。所以,我们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需要努力学习、领会和贯彻十八大精神。”

关于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反腐倡廉建设,罗富和认为:“中共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高度的认识,做出的举措也是前所未有的。报告明确提出了要做好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而且结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也回顾了十年反腐斗争的经历,总结经验,提出了一些做好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我们都非常赞成。民进中央曾经向中共中央高层提出过中共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建议,中央领导充分肯定了这个建议。”

罗富和进一步讲道:“我们当时也提出了关键的三条。第一条,党的纪律委员会要垂直领导;认真回顾最近十年查处的所有大案,无一不是中纪委直接领导和指挥才解决问题。

第二条,要由人大依法监督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有必要可以把审计署的功能由人大来直接领导,直接负责,这样‘一府两院’进行依法的监督,这样的话可以大面积减少腐败现象的出现。

第三条,应该发挥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的功能,有不少政协委员提出,我们没有所谓法律授予的权利,可是我认为人民政协是可以对人民群众反映热点比较多的事情进行评议,这种民主监督也应该在政协里面开展。这样党内党外从基本政治制度到协商民主,都能为党风廉洁建设做出努力。

为此,中共中央对民进中央的建议给予肯定,这一点我们体会深刻。”

罗富和认为,习总书记的讲话开诚布公,作风清明务实。“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我们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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