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党而言,选对人用好人对于成败兴衰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上个世纪,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语重心长地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多次提出要通过深化改革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胡锦涛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坚持凭实绩使用干部,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让所有优秀干部都能为党和人民贡献力量。
干部选拔任用关乎全局,选对人用好人既是中央高层的一贯要求,也是广大百姓的期待关切。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这样的期待和要求中推进,在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坐标系上前行。
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升的背后
2011年12月底,第四次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由中央组织部发布。数据显示,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3.73分、3.17分,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提高了4.21分,满意度各项指标连续第三次全面提高。这组数据的发布,再度引发了媒体和公众的热议。在互联网上,许多网民在表达了组织部门连续四年尊重民意开展调查的肯定,以及对取得新成绩赞许,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期望。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李民就民调数据接受采访时说,2011年是换届之年,换届年易发的违规用人和不正之风可能会带来负面评价多一些。但事实是,在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的前提下,四级换届在总体上风清气正的环境中进行的,所以这样的成绩也当之无愧。对于深化改革,李民教授进一步谈到,下一个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还是要建立和健全跟选拔相关的各项具体制度,以形成一个制度的体系,增强可行性、强化落实保障,克服在实践中个别单位、部门、地区存在的有章难循的问题。
制度建设把好“监督关口”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违规提拔、用人失察甚至用人腐败现象,是群众最为憎恶,也是对党的威信造成极大损害的问题之一。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下大力气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治用人腐败势在必行,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关键和重点是制度建设。
2002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010年4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同步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媒体评论,这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使得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提出的原则性的要求、原则性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到实处,有了具体的实施细则。
“这样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规范化了。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里,哪些属于书面报告,哪些属于征求意见的,都有明确的规定,书面报告的五种情况,征求意见的七种情况,这些都是关键性的问题,是最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都做了详尽的规定”,国家行政学院许耀桐教授在四项制度出台后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高新民则认为,“四项制度”把目标指向了用人中存在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同时回应了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群众了的参与,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来解决对干部选拔人任用的监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