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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公道 无惧无畏——访“中国百强大律师”获奖者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振兴


2013-03-05 15:20:41     作者: 特约记者 朱占生 朱子玉    字号: T|T    来源:

如,浙江有一姓黄的工程师因精神障碍流浪到江苏省某市。后被该市遣送站所收留。想不到当天晚上就被火烧死了。遣送站打电话对其弟弟说,是他自己点起火来自己烧死的,他们没有任何责任,只能从人道主义出发给家属2万元补助款。他的弟弟给我打来电话,问我该怎么办。想请我和他们一起去解决。我答复黄工程师的弟弟说,我正在办案,一时脱不开身。你们先去,但一定要将案情了解清楚。并交代他必须要弄清楚的几个问题。

该死者弟弟几个人去后第二天中午就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他们在监控录像里看到,他哥哥被一个人关着,是哥哥自己将汽油浇到身上并点起火将自己烧死的。他问我这样的情况该怎办?拿2万元钱是否就可以了?

我当即就在电话里对他说:“遣送站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要的是赔偿,而不是人道补助款。理由一,遣送站工作人员见死不救。你哥哥从浇油到点火再到被火烧死有一段时间,坐在监控器前面值班的工作人员应该看到,那他们看到后为什么不迅速前去救命?!理由二,监管不严。这样的监室按照规定绝不允许有打火机、汽油等危及人身安全的东西存在。这些危险品不管是存放在监护室内还是自己带进去的,遣送站都难咎其责。理由三,监护病人不负责任。他们明知自己监护的是一个精神病人却让其一个自己呆着,并无他人看管。哪怕不烧死,精神病人毛病发作起来撞墙、碰地也会致死人命的啊!

死者家属把我的上述意见下午就向遣送站提出来了。最后遣送站在理屈词穷的情况下不得不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并作了应有的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失赔偿,圆满解决了此案。

今日中国:大众遭遇法律问题时,您对他们徘徊在“怎么办”当中有哪些忠告与建议?

黄振兴:首先要搞清楚所遇到的问题是否是真正的法律问题。如果是法律问题才走法律途径解决,如果不是那就应该找政府相关部门解决。

其次,当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就要想到提取证据,以便日后在对簿公堂时有炮弹好打。打官司說白了就是打证据,谁铁证如山,谁就占主动,谁就有胜诉的希望。

然后,看看这个法律纠纷是否有调解解决的可能和余地。如果有几分希望,那就要全力去争取。因为调解不伤和气,人应从大局着想,有时为了和睦团结的大局,让点利受点气也是值得的。如果实在不能调解,再言告状。

今日中国:您在多年从事律师工作形成了哪些做人做事风格,您认为律师该怎样树好自己的品牌和展示好服务形象?

黄振兴:我一直坚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对当事人满腔热情,对执法人员不亢不卑,对对方当事人以理服人、以法醒人理念”,而且不搞关系不吹牛,不去包办不乱来。唯凭法律伸正义,沉冤昭雪我开怀。

我认为一个好律师不应只看重钱财,更应该看重自己来之不易的好名誉。律师应该象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呵护自己的名声。能赚多少钱不是律师最终的价值体现,能为多少当事人伸张了正义、维护了权利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才是一个好律师真正的人生最高价值的体现。

今日中国:为他人主持公道主义,您最大的体会是什么?面对未来,有哪些新构想、新规划?

黄振兴:我在为那些弱势群体伸张正义的过程中,感到最大的体会是, 很累但有激情,很苦但觉甘甜。

当我投入到弱势群体的维权或伸冤的案件中时,真的好像有一种使命感,一定要为冤屈者讨个公道的强烈渴望让我精神振作,意志坚强。以致不怕辛苦、不怕自己安危而勇往直前。而当他们官司胜诉冤案平反时,看到他们终于如释重负的样子,我比谁都感到快乐。

我虽然花了那么多的心血和汗水,虽然自己没有得到什么物质回报,但能为他们讨回了应该有的公道,使他们有尊严地生活下去,并得到他们由衷的感谢,我感到这比得到任何物质利益更有价值,更有意义。因为我感到我活着不只为自己而活着,而是为他人的幸福而活着,这样的律师人生,我真的无怨无悔!

面对未来,我的新构想是,但借人生三百年,再伸冤案八百件。

今日中国:谢谢黄律师。您执业数十载,不为名利,为百姓服务,只求公正,乃为真真正正的平民律师,向您致敬!祝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访于201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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