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要“始终坚持”
今日中国杂志社 唐书彪 发自墨西哥坎昆
11月23日,美国《纽约时报》报道说,解振华表示,只有在西方国家同意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的前提下,墨西哥气候变化大会才能够成功。这一立场反映出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的一贯观点,即从很大程度上来讲,他们不用为气候变化负责——他们认为气候变化是西方国家数十年来的环境污染所致——因此对于该问题的解决,不用起带头作用。在各国谈判代表努力调和两大阵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立场时,中国气候变化首席谈判代表发表的这一强硬言论凸显出,各方代表在坎昆会议上还将面临挑战。
这是国际舆论对中国最新的批评之一。事实上,中国不断地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误解、歪曲和指责,究其原因,有个别情况是恶意的,其他大部分是因为不了解中国“为什么”。
比如,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和合作中,中国始终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始终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始终坚持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定位,等等。这些“坚持”背后的原因和道理何在呢?
中国政府的一些文件和长期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谈判的官员解振华和苏伟在不同场合都谈到过这些问题。
关于《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
国家发改委在坎昆会议前夕,于2010年11月推出新版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2010年度报告),对这个问题做了最新的解释。
参加坎昆联合国气候大会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副团长、首席谈判代表苏伟表示,中国政府希望坎昆会议就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资金和技术四个关键问题取得平衡的进展。 摄影/董宁
《报告》认为,《公约》和《议定书》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框架和法律基础,凝聚了国际社会的共识,是落实巴厘路线图的依据和行动指南。而巴厘路线图则要求为加强《公约》和《议定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应该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减排承诺期的进一步量化减排指标,并就减缓、适应、技术转让、资金支持等做出安排。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也曾就此专门做过阐释,他说:“气候变化的谈判已经经历了20多年,在各国的共同努力之下,已经有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有了《京都议定书》,有了巴厘路线图,去年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这都是世界各国努力的结果,应该说,这些文件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历史的贡献,我们应该在这些已经取得的共识基础之上,继续前进,而不能后退。因此,《京都议定书》应该坚持。
“另外,在《哥本哈根协议》当中,大体上大家取得的共识是努力使温度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各国在减缓方面和适应方面,都作出相应的努力。按照公约、议定书的要求和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发达国家要率先大幅度减排,要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空间。这一点也是我们坚持《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一个根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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