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社保十年:后五年全面铺开
2007年开始,社会保障建设各项工作表现出明显的加速倾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在短短几个月内密集出台,宣告了新社保体系几大核心中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入建设阶段,而住房保障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上的新动向,也都与人们最关切的问题息息相关。
2008年,《残疾人保障法》通过并实施,围绕残疾人生活保障的多个政策纷纷出台。这一年,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合并使得社会保障总指挥部的地位进一步确立,民政部内部机构的改革上体现出强化社会救助与福利慈善事业的倾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在快速推进,而“社保卡全国统一”的提法也初见端倪。
2009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公布,承《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东风,彻底实现了农民工等流动就业群体跨地区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这一年真正标志性的事件,则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的启动,实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合龙。农民历史上第一次获得了政府发给的养老金——这被称作取消农业税以后最大的惠农政策。
而在农业之外,这一年《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公布、《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的通过、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启动也都是社保发展中的亮点。
2010年,历经多年审议的《社会保险法》终于出台,成为当年社保领域最重大的事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政府补助标准在这一年提高到120元/人,参合率超过90%。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施行,意味着跨地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推进;《工伤保险条例》也在这一年得到修订。
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于7月1日启动,计划到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国家也开始了对下一步的计划:公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