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社保十年:前五年城乡统筹
这不仅仅是他一人一时一地的感受。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过去十年走出了怎样的轨迹,可以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出台中看个仔细:
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会上政治报告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整体而言,社保工作仍然沿着十五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试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前行。
次年,著名的孙志刚事件推动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而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建立,是完善城市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举措。这一年,养老金开始社会化发放,中央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加上《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都标志着社会保障的几个重头方面——养老、医疗、工伤、救助——在多管齐下地行进。
2004年,企业年金开始试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发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行。当年修改的宪法第一次明确将社会保障制度载入条文,同时,中国政府第一次针对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发布了白皮书。
接下来一年的重头工作在原城镇职工基本保障制度和城市保障制度的融合上。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这一年多次发文,就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等问题推动改革;与此同时,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也开始试水。而对于股民特别意义重大的一件事是:这一年社保基金终于大举入市。
2006年,15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加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颁布,意味着更大范围的工作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视野。农村五保制度由农民自己供养转向财政供养,也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转变;国务院当年发布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在为若干涉农问题背书的同时,指明了与农村相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思路。而涉及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改革也仍在毫不停息地前进。
这一年,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发布的公报中,提出了下一阶段社保工作的目标:“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到2012年前要初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2020年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并覆盖全国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