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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跨越:权力十年沉思录 上下求索话“行改”


2012-11-12 10:37:52     作者:    字号: T|T    来源: 人民网

“行改”,空前力度

过去十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深、成效最显著的十年。

在此方面,即便是作为普通百姓也能有非常直观的感受。

首先,机构设置不断优化。经过2003年和2008年两次机构改革,国务院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和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及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建立了以宏观调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为主体的政府机构框架,并对大部门体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其次,阳光政府建设取得实质进展。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依公民或法人申请公开信息。2011年和2012年,90余家中央部门连续两年集中公开“三公经费”,均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2012年7月,国务院又出台《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2004年7月1日,中国第一部《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该法对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在中国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同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大力推进行政法规、规章的废、改、立工作。

第四,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加强。目前,政府各部门公共事务听证会成为常态;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规在正式立法之前,预先通过媒体发布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做法,也已被越来越多立法部门采用。

除了中央政府以外,各级地方政府在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也不乏令人印象深刻的“大手笔”。

广东省在深圳、广州和佛山顺德试点的基础上,已着手在全省不同地方层级部署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使全省各地初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服务型政府雏形。

湖南省于2008年4月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这部被称为“作茧自缚”的法规以“公民享有更多程序权利,政府承担更多权利义务”为立法思路,是中国第一个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

海南省采取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审批权力集中在一起的“三集中”模式设立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将各厅局一把手或分管领导的审批权转交给首席代表,使省政府84%以上的项目均可在政务大厅办结。为推动此项改革,海南省长还曾公开向下属的厅局长们鞠躬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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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国 2012-11

2002年以来的10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10年,是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的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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