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
“政府责任就是要加强监管。”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在今年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如是表示。
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也得到了稳步提高。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时任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国人大把《食品卫生法》改成《食品安全法》,其实里面基本的对食品的要求,怎么让它达到卫生安全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增加了很多手段,这些手段、这些法律制度侧重点是保证安全。“卫生”和“安全”两词之差体现在法律制度的改变上。
2010年初,为了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担任委员会主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有15个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同时,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11年10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初步确立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基础。媒体评论认为,该机构的出现填补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领域长期缺乏专业技术机构造成的空白。
上述食品监管方面一些列的举措,为我国的食品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面貌。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随之展开。
着力提升行业道德诚信素质
食品安全监管固然重要,但是监管不可能做到一对一的管理,因此,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诚信,是否赚良心钱,是否守得住道德底线,就成为了食品安全的基本保证。事实上,我们很多食品安全问题,并非是技术,或者监管方面的问题,而是道德问题。道德底线的失守,导致很多本不该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甚至发酵。
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他指出:食品安全是事关每个家庭、每个人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必须在加强监管、坚决严厉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同时,着力提升整个食品行业的道德诚信素质,这是实现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根本基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对于一个行业来说,诚信自律是行业发展的基石。就食品行业来说,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的诚信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严于自律,才能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
“诚信缺失是食品风险的根源,只有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民主法制建设,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智表示。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较长时间、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对于食品行业来说,诚信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食品企业需要加强自律,提升食品行业的诚信水平,致力于打造食品行业的公信力,打牢食品安全基础,才能更好地促进食品行业长期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