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


十年•跨越:改革创新助力“三农”工作


2012-11-09 11:13:27     作者:    字号: T|T    来源: 人民网

 

健全农村社保体系  共享改革成果

“三农”的“根源”在于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解决“三农”问题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打破体制壁垒,走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的道路,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2004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就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尔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都分别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重大部署。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重要原则,要求按照这一原则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决定》对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筹资机制;第二,再按照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分担的基础上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后,应高度重视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否则将面临较大的长期资金支付压力;第三,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的办法。在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面,《决定》提出了四项基本措施,并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方面,《决定》提出,要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浙江省温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郑少华在向记者介绍温州市如何统筹城乡综合改革问题时提到,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强调了征缴的强制性与政府的保障性。使得社保制度具备了加速推进的法律规范基础。近期,温州市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建设和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建立了城乡各类养老保障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通道,最终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体化。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覆盖了97%的农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5300多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底将实现全覆盖。温家宝在2011年12月27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农村生活困难人口提供兜底的基本生活保障;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促进农民养老方式实现重大转变。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基本建立起覆盖数亿农民的农村社会保障的三项制度,中国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愿望正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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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以来的10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10年,是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的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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