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皇粮国税 开启惠农新政
2005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这是一个牵动亿万人心弦的时刻,新中国实施了近五十年的农业税条例成为历史档案,延续了2600年的按地向农民征税的制度自此退出历史舞台。自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牲畜屠宰税以来,每年可以为农民减轻负担1300多亿元。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探索建立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这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出台的又一项强农惠农富农制度创新,逐步构建了“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赠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今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明确减轻农民负担的总体要求,重申严格管理涉农收费和价格,规范实施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深入治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问题,加强对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生猪屠宰等领域乱收费的重点监督,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
增收和减负,是中国农民期盼了几千年的心愿。有了这两面风帆,中国农民在驶向致富小康的大海航道上,必定会长风破浪,顺利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