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


蒋术明律师:法律的信仰者


2014-12-08 18:05:07     作者: 王丽萍 陈伟    字号: T|T    来源:

 201410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指引下,司法体制改革加速前行、亮点频出。一批涉及深层次格局调整、长期推不动的改革事项相继破冰,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待。

 然而,在这场波澜壮阔的改革中,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必要组成部分,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职业群体,更应该有积极的表现,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近日,《今日中国》对话蒋术明律师,在与他探讨当前法治新形势及新形势下法律人应有的素养和操守的同时,感受他作为一名法律信仰者对法律的无尚信仰和赤诚之情。

 

今日中国:建国65周年以来,律师的形象一直在变化,有一种说法是:律师的形象从“替坏人说话”的反革命,到“国家法律工作者”,再到“律师兴,则国家兴”。对于这种说法,您如何看待?

蒋术明:首先,对于“律师兴,则国家兴”这样一种形象的描述,我十分认同。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秩序,而一个良好的秩序是需要规则来规范的,无论哪个国家都一样,都需要各方面的规则来规范,而所谓的规则就是法律、法规。如果一个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治理,就会变得毫无秩序。

 
蒋术明

“文革”期间,我国的法律就失去了意义,在那段特殊的时期,不讲法律,当然也就没有秩序可言。改革开放后,律师制度得到恢复,律师的地位也一步步得到提高;后来随着法制的逐步健全,我国在各个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随着四中全会的召开,国家迎来了法治的春天,我相信律师的地位将会越来越高。

另外,对于律师“替坏人说话”这种观点,我很不赞同。律师作为一个法律人,其中一个很大的特征就是在工作中汇集法治意见,推动国家的法制建设。如在为当事人辩护的过程中,就是一个收集法治意见的过程。

 

今日中国:随着形势的越来越好,您觉得律师人应该怎样来抓住这种机遇?

蒋术明:与其说迎来了发展机遇,不如说是对我们律师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之前,我说过一句话:中国律师走的是一条泥巴路,充满了未知的风险与挑战。

“十八大”以后,依法治国不只是给律师,而是给各行各业的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律师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人。作为法律工作者,相应的就要接受比其他行业人更高的要求。随着形势的越来越好,我认为在面对机遇的同时,律师人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力求进步。

 

今日中国:您前面提到“中国律师走的是一条泥巴路,充满了未知的风险与挑战”,能否给我们谈一谈这句话的具体涵义?

蒋术明:1999年以前,也就是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之前,法律人都处在一个摸索阶段;1999年以后,法律制度处于完善阶段,国家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十八大”以后,对律师人有了更高的要求,在践行法律的同时,更要将法律实施、落实到位。

有言道“实干兴邦,空谈误国”,我认为这句话用在依法治国的实施阶段是很恰当的。

 

今日中国:您觉得从一个律师的角度,“实干”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

蒋术明:首先要踏踏实实,扎实的做好法律相关工作;其次在每一个案件中,要敢于跟不正常的、不合法的、不符合制度和法律的规定说不,哪怕付出生命代价,也要维护法律的尊严;最后律师人应当经常进行自我检讨和自我总结,尽可能的使自己的言行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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