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军的建议显然契合了当前两岸特殊关系下的现实问题。当前两岸人员往来还处于严重的不对等阶段,对于三分之一从未来过大陆的岛内民众来讲,他们了解大陆的主要渠道就是新闻媒体。在很多与会嘉宾看来,传递资讯、沟通情况,依旧是两岸媒体的基础性工作。如何真实客观地报道新闻、点评时事,两岸媒体丝毫不能懈怠。

在台湾旺旺中时媒体集团总裁蔡绍中看来,对两岸关系的走向来讲,媒体的影响力可谓是把双刃剑。“若报道运用得当,可一点一滴促进两岸和平;若是运用不当,则可能加深彼此的歧见。”他以两岸签署《服务贸易协议》为例,该事件在台湾社会引起不少争议,台湾“立法院”迟迟未能审议通过。“媒体在攸关两岸利益的议题上,如何更理性和深入浅出地报导,让大众清楚议题的全貌,值得媒体人努力。”
在本次论坛上缔结的六项共同倡议中,两岸媒体人明确把传播和平发展理念、秉持正面客观报道、加强业务交流合作、互设媒体常驻机构、推动华文媒体产业发展、促进两岸媒体交流常态化等列为下一步优先发展的方向,而众所期待的两岸新闻交流“大跨越”或将从中寻找到喜人的突破口。
李徽 中国台湾网采访策划部主任
两岸新闻交流大事记
1987年9月,台湾《自立晚报》记者李永得、徐璐冲破台湾当局的禁令,绕道日本到祖国大陆采访,成为两岸隔绝以来首次到大陆采访的台湾记者。
1987年11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人受国务院办公厅委托发表谈话,欢迎台湾新闻界来大陆采访、交流。两岸新闻交流的大门自此开启。
1991年8月,新华社记者范丽青、中新社记者郭伟锋赴台采访“闽狮渔事件”处理情况,成为40年来第一次赴台采访的大陆记者。
1992年9月,18名大陆记者组团赴台采访,正式开启两岸新闻双向交流的大门。
1993年4月,国务院台办授权福建、上海、广东、海南4省市受理审批台湾记者采访申请。
1994年,大陆方面同意台湾媒体不间断地派记者来大陆采访(即驻点采访)。 1996年12月,国务院台办公布《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进一步下放审批权,使拥有台湾记者采访审批权的省市增加到12个,并将申请时间由过去提前1个月缩短为提前10天。
2000年11月,迫于两岸新闻界的强大压力,台湾当局宣布开放4家大陆媒体记者赴台驻点采访。
2001年2月,新华社记者范丽青、陈斌华赴台驻点采访,成为大陆首批赴台驻点采访记者。
2002年12月,国务院台办对《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进行修订,将台湾记者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访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各省、区、市台办和深圳市台办、兵团台办,国务院台办只受理、审批台湾记者来北京市采访和跨省区采访,并进一步简化手续,使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更加方便、快捷。
2004年7月,台湾当局批准中国新闻社记者赴台驻点采访,使获准赴台驻点的大陆新闻单位增至5家。
2005年4月,台湾当局粗暴、无理地停止新华社、人民日报记者在台驻点采访。这种开两岸新闻交流倒车的行为,受到两岸新闻界的同声谴责。
2005年9月,国务院台办宣布将台湾记者来大陆驻点采访时限由1个月延至3个月,且地点不限。
2006年12月,国务院台办发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规定”受到台湾新闻界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