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代表的产生
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2120名代表,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等38个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出。
2120名代表代表了全国6600多万党员
选出的2120名代表,代表了全党6600多万名党员,具有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占75.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1.7%;代表年龄在55岁以下的占63.1%;当选代表中,大革命、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入党的党员占2.5%,新中国成立后入党的党员占97.5%。
据统计,在这次当选的2120名十六大代表中,大专以上学历的代表共有1943名,占全部代表人数的91.7%;而十五大代表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有1709名,占代表总数的83.5%。
当选代表年龄结构进一步合理,平均年龄52.5岁,十五大代表平均年龄则为53.2岁。尤为突出的是,这次十六大代表年龄在55岁以下的有1338名,占63.1%。新中国成立后入党的党员占97.5%。这说明,在这次十六大代表中,新中国成立以来入党的党员成为代表主体。
选举历时8个多月
按照组织程序的规定,代表先要经过党员推荐,党支部提名,经过基层党委、县级党委、地市级党委逐级遴选,三上三下,然后再到各个选举单位,形成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推选过程。因此可以说,十六大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生动展示和体现。
早在2001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就下发了关于党的十六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选举单位的划分、代表的条件和代表的构成、代表产生的程序、代表名额的分配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国38个选举单位,按照中央的决议和通知精神,经过8个多月的工作,才将2120名代表从全党6600多万党员中选出。
提名严格规定细致考察
各选举单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程序开展推荐、提名工作。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没有提名的人选不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基层推荐意见不集中的,不作为推荐人选,保证了每位人选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是这次十六大代表推荐提名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据对26个地方选举单位的不完全统计,在第一轮推选中,基层党组织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达110多万人。可见推荐工作之艰巨复杂。最终,经过千挑万选,才从38个选举单位推荐选出2120名代表。
各选举单位的推荐提名工作,一般都经过了“三上三下”,即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基层党委,基层党委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再返回去征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然后上报县(市)委,县(市)委根据多数基层党委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再征求基层党委意见之后,上报市(地)委,市(地)委根据多数县(市)委的意见进一步遴选,并征求县(市)委意见后,上报选举单位党委。北京、山西、内蒙古、陕西等地在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后,又将人选再次返回推荐单位或基层单位进一步听取意见。
同时,为确保代表人选的质量,各选举单位由组织部门牵头,从有关部门抽调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熟的干部组成若干考察组。考察中,各考察组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特别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作风方面的表现、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还听取了纪检机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