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重要举措的关键一年,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都需要有法律的支撑。中国的法治建设还存在哪些方面的不足?在立法工作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哪些安排和部署,将重点考虑哪些法律的修改和制定?对此,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在人大法工委记者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阚珂说:“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有以下一些重要任务: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修改证券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广告法等等,还要抓紧研究启动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二是健全民主政治立法。修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通过这些法律的修改,加强地方人大特别是县乡人大的工作和县乡人大建设。还要修改行政复议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三是推进社会领域立法。制定社会矫正法、反家庭暴力法、中医药法、慈善事业法,修改食品安全法、红十字会法,还要通过刑法修正案。四是要加强文化、教育、生态领域的立法。要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还要修改有关教育方面的几部法律。五是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制定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
此外,他还提到与2014年进行比较,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新的一年初次审议的和过去已经审议了还要继续审议的法律案总的数量比2014年多,这是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立法工作上的一个重要体现。二是新制定的法律数量比2014年多。这体现了要在继续完善现行法律的同时,适应新的形势发展,把一些方面的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大家知道,新制定法律要从一张白纸、从第一步开始,无论是工作难度还是工作量都是很大的。三是由人大自己提请审议的法律案比2014年多。这体现了全国人大贯彻党的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人大在立法当中要发挥主导作用,综合性的、全局性的、基础性的法律由人大有关部门起草,提请审议。
最后他提到:增强立法针对性,推进立法精细化,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这是对立法工作的要求,也是立法的一个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