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台湾代表团开放日上,台籍代表杨晓红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是一部体现党和政府对台湾同胞关怀的重要涉台法规。但随着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不断扩大和深入,台胞在大陆投资的领域不断拓宽,该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为此她建议,把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列入全国人大议事日程并进行执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简称《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4年制订,于1999年出台实施细则,在过去的20多年时间里,为保护台胞投资起到了积极作用。
杨晓红强调,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为更好地依法保护台胞权益,进一步推动两岸交流与合作的法制水平,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修改该法已显得很有必要。
“台湾团正在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国务院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及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适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及实施条例。”杨晓红表示,为推动修订该法,台湾团进行了多次的调研及视察,梳理了多年来惠台的相关政策,也了解到台胞新的诉求,目的就是为了让台胞在大陆投资兴业,工作及生活更加放心、舒畅及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