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三场记者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表示,取消死囚器官移植是依法治国具体体现。
黄洁夫首先给大家阐明,死囚器官的来源是在2009年以前中国的器官移植事业为了救器官功能衰竭的病人,当时又没有公民自愿捐献的体系,实属无奈之举,是饮鸩止渴的方法。这种方法是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的,同时也是导致了国际上多年的垢病,同时使中国的人权事业受到影响。“取消死囚器官的来源是把它推向阳光、透明的公民自愿捐献的事业,是完全超越了器官移植医疗服务的,标志着中国司法的进步,也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更加彰显了器官移植事业的纯洁和高尚,不要让医护人员在灰色的地带进行神圣的救死扶伤的服务。”黄洁夫说。
“2014年有一个重要的会议——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根据规定,特别是刑法修正案,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同时取消死囚器官移植也是人民群众迫切的要求,中国要有一个透明公开的器官移植体系。当我们宣布之后,得到了全社会的热烈响应,也得到了国际上的广泛赞誉。世界上所有器官移植的杂志他们都表示支持。一个偶然的机会,罗马教皇知道了,他也表示赞赏。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医疗卫生事业乃至社会全面的进步。”黄洁夫说。
对于取消死囚器官移植后会不会引起器官的短缺?黄洁夫表示,“中国取消死囚器官就是为了解决器官短缺的问题。中国近年来人权事业在进步、司法体制改革在进步,中国的政策是少用或者是慎用死刑,如果器官移植还是依靠死囚器官,中国的器官移植事业就变成了无源之水。”黄洁夫介绍,从2014年光明、自愿捐献器官在中国推开以后,80%的器官移植已经来自于公民自愿捐献。2015年1月1日—3月3日,中国公民捐献器官的是381例,差不多近1000个器官,跟2014年比较,数字增加了1倍,证明公民的捐献是阳光的、透明的,是大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