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夯实海洋经济管理和服务基础
按照国务院赋予的职责,我们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不断夯实海洋经济管理和服务的基础,先后建立了海洋经济核算体系,颁布实施了一项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和两项海洋行业标准《沿海行政区域分类与代码》、《海洋高技术产业分类》。另外,国家海洋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建立了“全国海洋经济信息网”,成员单位包括国务院涉海部门(集团公司、协会)和11个沿海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从2003年起,国家海洋局每年都向社会发布《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并自2006年开始发布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数据,真正实现了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接轨;同时,还先后完成了首次全国涉海就业和全国海岛经济两项专项调查,基本摸清了海洋经济创造的就业情况和海岛经济状况。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2008年2月,国务院批准印发《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海洋经济的宏观调控和规划指导。2008年7月,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新三定”方案,赋予国家海洋局“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组织实施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等职能。这些标志着中国海洋经济管理工作进入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宏观经济综合部门相互协调,共同推进的运行轨道。
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部署,结合海洋领域的具体实际,我认为未来中国海洋经济发展应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任务:
一是完善海洋经济布局。统筹陆海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推进三个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建设,积极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广东横琴岛重点海岛开发建设,推进沿海地区建设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区。

二是改造升级传统海洋产业。通过技术创新,加快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盐业和盐化工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是培育壮大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以重大技术突破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巩固壮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海水利用业,扶持培育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积极发展海洋服务业。大力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文化产业,促进海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涉海金融服务业和海洋公共服务业,保障海洋经济健康运行。
五是提高海洋产业创新能力。增强海洋经济发展的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推动海洋产业发展中核心技术的创新,积极引导和鼓励创新型涉海企业发展,加强创新型海洋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六是推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大力推进海洋产业节能减排,切实增强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推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何广顺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