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财政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出台了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人员分流安置等扶持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顺利进行。按照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要求,中央财政和20多个省份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转制文化企业发展和骨干文化企业培育等,至201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42亿元。中央和江苏、上海等省市还设立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效搭建起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同时,制定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鼓励企业和个人向公益性文化事业捐赠,对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电影、动漫、新闻出版和发行等文化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等。

今后,财政部门将继续落实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支持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继续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并按照中央规定将扶持政策执行期再延长5年。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动已转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着眼于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在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的同时,支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挂钩办法,促进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媒体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其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活力。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和重点文艺院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鼓励其在面向群众、面向市场过程中发展壮大。
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大财政、税收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支持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努力发展新媒体和新的文化业态。着力培育骨干企业,鼓励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资金如何流向“神经末梢”
在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的支持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神经末梢”,延伸到城乡各个角落:江苏省张家港市把图书室建到农民身边;天津市静海县383个行政村全部建起标准化农村图书室;陕西汉中龙江文化站利用节假日,为种植、养殖专业户、建筑队和残疾人送书上门……
“十一五”时期,根据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中国努力探索财政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新方式,财政投入的有效性、激励性和引导性功能不断增强,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和投入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要表现在:
积极探索基金制管理模式,设立国家出版基金,对国家重大出版工程和马列专著、“三农”读物、少儿读物、科普读物等公益性出版项目给予资助。
积极探索“以奖代补”模式,引导和激励地方财政加大农村文化投入,支持地方开展有地域特色、适合当地风俗的农村文化活动。
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对党报党刊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政府采购”方式支持其实行扩版不提价、免费赠阅、禁止刊登形象广告;在安排“文化下乡”、农村电影放映等经费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调动包括民营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
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补充国家资本金、绩效奖励、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
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财政部门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1年7月6日,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正式揭牌。基金规模暂定为200亿元人民币,首期募集60亿元。作为中央财政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一种崭新尝试,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将重点支持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动漫、网络文化、文化休闲及其他细分文化及相关行业等。
中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创新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探索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和个人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贴以及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
(诚挚感谢财政部教科文司、文资办对本文的大力支持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