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反腐斗争进行到底
——十六大代表谈惩治腐败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出席十六大的代表近日在讨论江泽民的报告的时候,不约而同地表达了这样的愿望。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的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了陈希同、王宝森、成克杰、胡长清、许运鸿、李嘉廷、王乐毅、李纪周、慕绥新、丛福奎、王雪冰等一批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破获了厦门、湛江特大走私案,无锡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收到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赢得了民心。
“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卞翠屏代表说,“江泽民在大会上的报告宣告了党中央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
云南陈培忠代表指出,依靠体制创新抑制腐败现象,是一个标本兼治的好办法,它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重庆滕久明代表认为,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各种矛盾特别是利益关系多样化带来的矛盾表现得尤为集中,加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难度。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坚定信心,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