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梅:我想帮助更多的弱势群体

2010-12-14 15:59:15 来源: 作者:本刊记者 赵 丹

“你不要挑起当事人的情绪!否则,我以冲击国家政府罪逮捕你!”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的一名工作人员指着郭建梅大声呵斥道。

“你敢?!我是律师,我是在依法办事!”瘦小的郭建梅说。随后,这名工作人员悻悻离去。

这是2010年6月,郭建梅和青海省西宁市的64名农村“出嫁女”站在法院门口在请求法院受理她们争取土地补偿金的诉讼情形。这些妇女因出嫁而失去原有土地,新村也没有分给土地,她们以乞讨、捡废品为生,其中一位还得了肝腹水,生命垂危。

在法院不受理案件的情况下,郭建梅又找到了当地政府,她说:“这是老百姓的权利,她们的生活很艰难,你们有义务保护她们的权利……”直到得到“我们将在一个月内办理此事”的承诺,郭建梅才松了口气。

自1995年底至今,作为中国第一位专职从事公益诉讼和妇女权益保护事业的公益律师,郭建梅一直在不停地为妇女权益而奔走……

“在我的家族里,妇女总是不受尊重”

1960年,郭建梅出生在河南滑县的一个贫穷村子,那时农村男尊女卑的思想很严重。郭建梅的奶奶因为害怕爷爷的毒打,饿死在卖馒头的路上。姥姥也因为没有生儿子被婆家赶出家门,被迫远嫁他乡。郭建梅从小和姥姥生活,姥姥白天当保姆,晚上带着她去捡废品,郭建梅经常受到其他小孩的欺负。

 
郭建梅

“在我的家族里,妇女总是不受尊重的,这对我走上公益律师这条路影响很大。”郭建梅说。在她看来,农村女性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

1978年,郭建梅考上了北京大学,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律系。她说:“我当时就想做像印度电影《流浪者》里那样的律师,不畏艰难,伸张正义。”

1995年,郭建梅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联合国第四届妇女大会。她被大会的主题和气氛深深地吸引,大会结束后不久,便辞去了工作。同年12月,她和北大的几位老师一起创建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它被称为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妇女法律援助与研究的公益性民间组织。郭建梅成为中国专职从事公益诉讼和妇女权益保护事业公益律师第一人。

“那年我34岁,已经是《中国律师》杂志主编助理,副高职称,在当时是‘铁饭碗’,工作下去前景会很好。”郭建梅说。

“这是我的选择,其他的一切,我认了!”

郭建梅至今仍清晰记得她代理的第一个公益诉讼案件。她的援助对象是一位来自江苏的母亲,她儿子意外死亡,她四处奔走求助,其间,自己因车祸摘除了一个眼球。当这位女性找到郭建梅的时候,眼睛已经发炎流脓,浑身散发着臭气。“我当时被震撼了,同意帮她打官司。”郭建梅说。

“当我带着她来到法院时,法官看到她满身脏乱、散发臭味时,对我说:‘你没有案源吗?怎么给这种人代理啊’我说:‘我是公益律师。’法官根本不理会,捂着鼻子把我们赶出了办公室。”

郭建梅写了8000字的代理词,但在法庭上,“法官连让我读完代理词的时间都没给”。最后,案子败诉了,当那位无助的母亲问她“你不是说我们能赢吗?”的时候,郭建梅失声痛哭。

当时,公益诉讼在中国只是初露端倪,公益律师更是一个全新的名词。中国第一例公益诉讼是1996年1月,一位福建市民状告邮电局超额收费。公益诉讼被很多人看作是“较真”或“炒作”。中心成立之初,由于帮助对象都是弱势群体,再加上经验不足、取证困难和社会舆论的压力等因素,郭建梅他们接连不断地败诉.一年后,4名专职律师走了两个,而郭建梅坚持了下来。


郭建梅的大学同学有的已经是政府高官,有的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有的做了身价上亿的商业律师。每次同学聚会,同学们都问她:“郭建梅,你怎么还在做公益律师?”甚至有人认为她是没有能力才做公益律师的。郭建梅说:“我觉得做公益律师能够体现我的人生价值。”

每天接触来自社会底层的各种受害者,办案过程中还得承受巨大压力,2001年郭建梅被诊断出有中度抑郁症、重度焦虑症。“当时的我总是会莫名地掉眼泪。”郭建梅说,“总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为什么要受这么多委屈?”2003年,在药物治疗和亲人朋友的关心照顾下,郭建梅重回中心工作。

对此,郭建梅非常感谢自己的家人,她的丈夫是著名作家刘震云。“我们都对农村人有着很深的感情,每当走在路上看到农民工,我们都觉着他们就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她说,“我一直认为女人要独立,我和我的丈夫都有自己的事业,我们相互独立,也相互支持。”

已经上大学的女儿正在学习影视专业,女儿有时候会跟着郭建梅出差,看到穷苦农民的生活会流泪,会把自己的钱捐给他们。郭建梅的女儿总是用摄像机记录自己看到的一切。“我虽然没有陪着她,照顾她,但我以自己的行为影响着她,让她成为了一个善良、大气、有责任心的人。”郭建梅欣慰地说。女儿告诉郭建梅:“妈妈,等我学成以后,我要拍的第一部片子的主题就是中国的公益律师。”

有时候,郭建梅要面对来自被帮助者的不理解,这让她“很受伤”。2007年,她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的28名“出嫁女”讨回了总计九千多万元的土地补偿金。按照惯例,农村出嫁的女人原来所在的村不保留其土地份额,在夫家也得不到夫家所在村的土地。在办理这类案件时,郭建梅常常遭到“出嫁女”所在村子的极大阻挠,办案难度极大。但是,当这28名“出嫁女”拿到钱后,统一更换了手机号,彻底断绝了与郭建梅的联系。郭建梅的朋友告诉她:“她们是怕你向她们要钱。”其实,公益律师是免费代理诉讼的,而且交通食宿费等都由他们自己承担。

“我能理解她们,她们没有收入来源。”郭建梅说,“这条路是我选的,这份工作是我感兴趣的,其他的一切,我认了!如果我有人,我有精力,我想帮助更多的弱势人群。”

“我想干到干不动的时候为止”

“中国律师有14万,约一万人才一个律师,而全国专职的公益律师不到一百位。”郭建梅说,“我就是浑身是铁,才能打几个钉呢?”

由于国家目前没有相关的激励机制,公益律师的收入相对较低。郭建梅的月薪为6000元,而“中心”其他员工大约三千元。“中心”目前的资金支持主要来自国际上的基金组织和知名大学;国内也有一部分资助资金,如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每年10万元人民币。郭建梅常常要募集资金以维持中心的正常运转。

2007年,郭建梅成功地为广东惠州三十多位农村“出嫁女”争取到每人几十万元土地补偿金。其中一位名叫钟锦绣的当事人组织大家共同为“中心”捐款3万元。钟锦绣说:“郭律师免费帮助我们,但是她们自己还要寻求别人资助,我们应该为她做点事情。”

“可爱的当事人,让我们很感动,也很受鼓舞。”郭建梅说。

由于长期关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郭建梅的团队和全国妇联的全国人大代表共同起草的保护农村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提案,一字不动地被列为了《物权法》第63条第二款。“内蒙古呼和浩特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案”也被收入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2007年第3辑中。郭高兴地说:“令我感到欣喜的是,现在民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妇女权益保障的体系也比较完善,学界、媒体、妇女界都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很重视。”

郭建梅的“中心”,从原来的两人发展到16人,办公地点也从原来的三十多平方米的旅馆房间搬到了约三百平方米的公寓。2009年,“中心”创建了公益律师网站,吸引了二十多家全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和四百多名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律师加入合作。


在公益诉讼上,郭建梅也有了新想法:“以前我们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地接,没有规划,自己也很辛苦,现在我们倾向性地接一些法律空白领域的案子,有助于我们进行研究和提出立法建议。”现在,郭建梅带领自己的团队,正在家政女工权益保护、职场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法律空白较多的领域开展公益诉讼。

“中心”在这些方面的前瞻性研究吸引了很多研究机构、政府部门来合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应用研究所特别邀请郭建梅一同讨论职场性骚扰防范的问题,北京市商务局还把北京家政立法工作委托给了“中心”。同时,“中心”也和国内的一些知名企业合作,负责培训女员工,提高她们的职场性骚扰防范意识,协助公司起草防范性骚扰的内部规定和建立公司防范性骚扰的机制。美国的GAP企业,也慕名邀请“中心”对他们的中国供应商的职工,进行职场性骚扰防范培训。

2010年4月,“中心”从原来挂靠在北京大学名下的机构转变为独立法人的“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郭建梅将它简称为“众泽”,意为“惠泽大众”。郭建梅说:“为妇女维权,我想干到干不动的时候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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