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三公经费”年内全部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2014-08-08 09:30: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4年,所有市级部门的财政预决算内容和“三公经费”将全部公开。同时,市财政局还初步制定了《兰州市市级预算执行监督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监督检查机构,并规范了各自的监督方式和职责,相比以前更加立体、多元。20日下午,市财政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了2014年财政改革座谈会,就今年列出的具体改革措施作了详细说明。 

  财政预算编制要让大家看得懂 

  “如何编制老百姓看得懂的财政预算?我们认为,要做到精细、具体、全面、准确。”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斌说,今年市财政局将按照统一分类分档定额标准,突出做到“三个同步细化”。所谓“三个同步细化”:一是专项资金和基金项目要同步细化,对各种基金、专项资金,包括教育基金、水利基金、社会保障、基本建设、科技三项费用、支农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都具体细化到项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细化到项目的,在具体执行时也要编制明细预算,按预算审批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才能支付;二是预算内和非税等资金要同步细化,在编制预算时,无论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非税等资金,都要按照同一要求和标准进行细化;三是项目预算和采购预算同步细化,由预算单位根据财力实际,在一定额度内按项目的轻重缓急提出具体的安排意见,财政审核后编入部门预算,所有项目预算,只要涉及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政府采购指定目录内的商品、服务和工程的,一律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公用经费细化到每项具体支出 

  以前年度的定员定额经费仅按公式计算总数,市级单位拨款使用时才确定具体用途,2014年在预算中就将公用经费细化到了具体支出。比如差旅费的预算,2014年市级单位的差旅费预算要求细化到出差人员是谁、什么级别、出差地点、出差时间、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再如项目资金,在以往要求实施单位提供项目申报书、批复文件、明细项目预算、可行性报告、绩效目标、政府采购表(采购项目)等相关资料基础上,2014年首先要按照具体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细化,一个大项目有多少钱用于购置、多少钱用于办公等等,然后再对款级科目内容再次细化,比如购置费买什么东西,要是买树,买的是什么树,多少钱一棵。以决算的标准来细化项目预算,真正保障项目预算的可执行性。 

  2014年市级预算对99个市级单位609个项目进行了细化,占专项资金预算的95.71%。对于其余尚待细化的4.29%的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细化并提交市人大审议批复后实施。 

  财政预算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 

  财政预算要保障重点。据刘斌介绍,这方面,需要保障的重点主要有三项:一是民生支出,保障各种工资及工资性支出,保障各种弱势群体、各种优抚社保对象维持生存的基本支出,一定要据实打足,不留缺口。二是正常运转,市财政局将按照各单位的工作性质、职能和工作量的大小,分档制定好一般公用支出的标准定额,确保各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足额保障到位。三是重点支出,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兴办的24件实事、兰州新区发展、“畅交通、治污染”、轨道交通、扶贫攻坚等重点项目支出进行适当优先安排。 

  刘斌还告诉记者:“为了强化预算执行,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制定了《兰州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正在作进一步的讨论修改。这个《办法》规范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公开等预算管理的各方面,明确了预算管理中各主体的责任,规范了预算拨款程序,增强了预算执行的刚性程度。” 

  

  

1
关于我们| 纸刊订阅| 电子刊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