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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第三届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昆明召开

2018-06-14 13:03:00 【关闭】 【打印】

  2018613日上午,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昆明举行。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南盟工商会主席卢旺·埃德里辛格及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杨福生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企业在“走出去”“请进来”的过程中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2016年,中国贸促会(云南)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政府和企业搭建了法律服务平台。希望中心继续开展好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商事法律咨询、研究与合作,成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之间经贸发展合作的有效促进平台。 

  卢旺·埃德里辛格说,自2016年首届合作研讨会签署《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以来,中国与南亚积极开展商事法律研究和交流活动。目前,合作研讨会已成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商事法律服务合作、创新商事法律服务的重要平台。 

  张伟说,为搭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间的有效法律服务平台,建议各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共建平台,推动建立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二、探索机制,共商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三、深化合作,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培训服务。 

  会上,中国贸促会发布了《“一带一路”国别(东帝汶、克罗地亚、新加坡、蒙古国、缅甸)法律研究成果》。云南省贸促会与安徽、重庆、福建、贵州、宁夏和深圳贸促会分别签署了《关于加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商事合作的备忘录》,并与宁夏贸促会签署了《宁夏贸促会与云南省贸促会合作备忘录》。  

  2018613日下午,在商法对接洽谈会上,缅甸、老挝八谦、老挝唯真及柬埔寨工作站的站长们同国内部分企业积极交流,共商合作事宜。 

  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说,我们将努力打造自己的中心、服务站的同时会邀请南亚东南亚国家工商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共商共建共享的方式打造一个全新的,但是又基于目前的规则和体系成立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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