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在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吸引了包括各国投资者在内的各方关注。舆论普遍认为,这部新法一旦通过,将促进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国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
对于中国即将出台《外商投资法》,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唐英年表示欢迎。他认为,该法的出台是国家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体现。对港澳台地区的商人来讲,虽然《外商投资法》没有明确指出包括港澳台投资,但是在实践中,对港澳台投资一直参照外商投资进行管理,制定《外商投资法》不会改变国家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相关制度还将根据实践需要不断修改完善。
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唐英年
唐英年介绍,2018年12月14日,内地与香港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的《货物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连同之前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协议、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标志着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推动CEPA升级的目标提前完成。
《协议》是CEPA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协议》梳理和更新了CEPA关于开放和便利货物贸易的承诺,进一步提升货物贸易的开放水平。通过优化原产地规则的安排,原产香港的货物进口内地将全面享受零关税。《协议》还在原有“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基础上,引入以产品在香港的附加价值为计算基础的一般性原产地规则(“一般规则”),容许当前未有“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产品,只要符合“一般规则”的情况,便可以零关税进口到内地。此外,《协议》还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便利化措施专章,提出在大湾区内实施的系列便利化措施,提升口岸通关能力和效率。
“可见,通过CEPA香港是能够享受到非常优惠的政策。”唐英年说。
不久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出台,唐英年表示,“相信不仅是香港,整个大湾区的居民都感到非常鼓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主席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对于把大湾区建设成为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我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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