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婚姻形态中的女性
转型期的婚姻状况错综复杂,在由传统型婚姻向现代型婚姻转型过程中,更多的婚姻处于过渡形态。
传统型婚姻的特点是:由于经济的困窘和文化的落后,生存是第一位的,婚姻中男女不平等,男主女从,男娶女嫁,女性工具化及处于附属地位,在这种生存状态下,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丈夫的大男子主义,女性的从属依附地位和心理是其基本特点。这种婚姻还广泛地存在于较落后的农村及城市一些家庭。
现代型婚姻以高收入作生活基础,以高素质作精神支柱。他们要求婚内男女平等、相对自由、经济自立,爱情是保持婚姻关系的唯一理由。不看重肉体贞操,只要相互契合、快乐和愉悦;尊重对方的人格和情感,看重性关系中的情感价值;夫妻间是一种伴侣或契约关系,有相对的自由度和隐私权;有构建和保持美满婚姻的能力,而不必生个孩子当“保险绳”;对夫妻关系的和谐确有信心,而且对孩子的幸福确有把握时才会慎重地决定生下第二代。现代型婚姻具有比较高的精神和物质生活质量。这种婚姻目前在中国数量不多,只存在于城市中为数不多收入不菲的年青人、接收国外教育或受西方观念影响较大者和知识阶层人士中。
过渡型婚姻介于二者之间,有的偏向于前者,有的偏向于后者。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都有自己的经济收入、社会位置和支持系统。经济生活接近小康。但由于中国男主女从的传统观念影响,女性思想上对男人有严重的依赖感,执著于婚姻的“白头偕老”,女方一旦遇到男方有婚外恋,一般第一反映是“五雷轰顶”、“痛不欲生”,感到委屈、气愤、恼怒、痛苦,有的会在激忿之下大吵大闹。最终结果会因观念和素质不同而表现各异。男方知道妻子有婚外情,往往会表现为不可容忍,冷战并最终离婚常常是其结局。
许多男性的婚外性行为往往不以离婚为目的,表现为“喜新不厌旧”,他们仍然尽家庭责任。妻子冷静之后会考虑在离婚和委屈求全中,哪一种方式对自己和孩子损失最小,而“两难相权取其轻”。不离婚的原因有:不愿孩子失去父亲;离婚后无房;自己没有独立生活的准备,单亲生活太艰难;期盼丈夫有朝一日觉悟后回归家庭;自己委屈也不让第三者如愿,时间长了她会知难而退;自己条件不太好,又带孩子,怕离婚后难觅佳偶;本人境况不好,如收入低、下岗、身体欠佳等。
然而她们内心十分痛苦,总有一种被遗弃感,婚姻处于凑合状态,有的中止了夫妻性生活。如果丈夫要求离婚,妻子权衡之下往往希望其回心转意,采取委屈求全、软硬兼施、拖延不办的办法,等待丈夫改变主意。他们的婚姻质量当然比较低下。
一些独立性强、自尊自信并在社会有一席之地的女性,婚后不依赖丈夫生活,手中掌握的资源足以维持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并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力,一旦知道丈夫移情别恋,有婚外情后,强烈的自尊心使她们几乎不加思索地坚决离婚。即使由此带来种种情感上的痛苦和生活水平下降,也不形于色,在所不惜。坚决用离婚来惩罚负心人。